编辑 | 余晖
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农业农村部原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唐仁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唐仁健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4年,被告人唐仁健利用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8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唐仁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唐仁健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唐仁健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唐仁健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唐仁健,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重庆市人。
唐仁健早期在原农业部工作,曾任原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副司长。1998年9月,他转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出任农村组巡视员、组长等职务。2006年,唐仁健出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4年4月,唐仁健前往广西任职,出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府副主席。2016年6月,他转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正部长级)兼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唐仁健出任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2020年11月,唐仁健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
2024年5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1月,唐仁健被双开。
唐仁健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不力;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在脱贫攻坚中搞盲目决策,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家风不正、道德败坏;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唐仁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