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焦作市城区道路通行秩序,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出行安全,经焦作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城区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车辆
本通告所称管控车辆是指:在禁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其中微型载货汽车、微型专项作业车和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除外(以上车型均包含外埠号牌车辆)。
二、禁限行区域
(一)禁行区域:丰收路(普济路至中南路段)以北、中南路(丰收路至焦辉路段)以东、焦辉路(G207)(中南路至东海大道段)以南、东海大道(焦辉路至丰收路段)以西、丰收路(东海大道至中原路段)以北、中原路(丰收路至黄河路段)以西、黄河路(中原路至民主南路段)以北、民主南路(黄河路至南海路段)以东、南海路(民主南路至普济路段)以北、普济路(南海路至丰收路段)以东范围内的道路,以上路段均不含本路段。
(二)限行区域:G207(云台大道至中南路)以南、中南路(G207至新园路口)以东,G207(中南路至经三路口)以南,G207(经三路至G327路口)以东、G327(G207至兴阳线段)以北、兴阳线—云台大道—焦桐线(G327至G207段)以西范围内的道路。以上路段除G207(云台大道至中南路新园路口段)含本路段外,其他均不含本路段。
三、管控要求
(一)轻型车辆和中、重型新能源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货车通行码后在禁行区域内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不受限行区域限制。
(二)中、重型燃油(燃气)车辆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货车通行码后在禁行区域以外、限行区域以内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禁止进入禁行区域通行。
(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禁止进入禁行区域通行。
(四)执行各类应急、消防、抢险、救援任务的车辆;执行各类水、电、暖、气、路抢修任务的车辆;开展环卫作业等特殊任务的车辆可以24小时全区域通行。
四、通行时间
(一)轻型新能源车辆除高峰期外其它时段均可通行;其它管控车辆通行时间为每日8:00-22:00(其中禁行区域内高峰期禁止通行,早高峰:07:00-08:30;午高峰:11:00-12:30;晚高峰:17:00-19:00)。
(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时间为:每日0:00-06:00。
五、绕行路线
过境车辆可绕行菏宝、郑焦晋、焦唐高速和经三路、广兴线等限行区域以外的道路通行。
六、其它要求
(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除应急、抢险、救援车辆;重大民生保障车辆外,暂停审批货车通行码。已办理货车通行码的,橙色以上预警期间不得在禁限行区域通行。
(二)驾驶人应持货车通行码在禁限行区域内依规通行,未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的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三)禁限行区域内,管控车辆确需在规定时间和路线以外通行的,需经市环委办同意。
本通告自2025年10月10日0时起实施,其它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城区管控车辆禁限行区域图
焦作市公安局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