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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建议“的哥必须会听粤语英语、过英语4级”,广州官方回应

   日期:2025-10-04 19:03:10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0    评论:0    

南都评论的哥必须得过英语四级?这个拒绝有态度

日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广州市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驾驶员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下称《说明》)。

有市民建议,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会听懂粤语和英语,持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考取国家导游资格证。对此,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未予采纳,并详细阐述理由表示:

目前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必须考取国家导游资格证,也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服务规范》已要求驾驶员可根据不同地域乘客灵活运用普通话、广州话或简单日常英语会话。

的哥必须具备怎样的职业技能,公共议题讨论大可以仁者见仁,外界可以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和期待。有市民对的哥这个职业群体提出相关期待,可能也是出于对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某种热望。多语种司机,或让的哥一专多能,既会开车又兼导游,可以是出租车市场的特色服务,却不能作为入职门槛,到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的层面,还是要更审慎一些。

广州市交通管理局这份答复之所以引发诸多关注,正是因为其对自身权力边界有着清晰认知。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权力运行,核心一条就是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更不能增加行政机关权力或者减少其法定职责。按此逻辑,在答复未采纳公众意见时明确告知,有的意见建议因缺乏法律依据而无法采纳,也就在情理之中。

为什么没有法律明确要求的哥必须会除普通话之外的其他语言,没有以强制力去约束的哥具备英语四级、手持导游证?原因在于,其并不适合像驾驶证一样,作为公共运输行业的必备技能。苛求的哥不仅可能会造成就业歧视,还会人为抬高就业门槛。

意见征集主体对自身可为与不可为的行政行为,有清醒的判断,并且在常态依法行政过程中严于律己,这种公共意识着实难能可贵。不仅如此,一份地方性的行政规范文件,有一整套完整、详尽的意见反馈公示,能够清晰明确地对采纳或者不采纳哪些意见给出说理性解释,这样的操作同样具有示范性。

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中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从中央到地方都不鲜见。常见的操作则是,通过一些显性的数据比例来向社会反馈意见征集程序的总体情况。当然,从国家立法到地方规范,目前对此的要求也不算高,主要以“应当广泛听取”的措辞予以原则性要求。至于如何听取、怎样反馈,反馈到什么程度等等都依然缺乏具体指引。

但在广州市层面,对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与信息反馈已有更进一步的要求。2023年2月实施的《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除了要求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当通过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充分采纳”外,还进一步明确不仅要以“适当方式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而且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和建议不予采纳的,应当在公布时说明理由。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建议,不采纳的意见也必须说明理由,这是现代社会治理该有的样子,也是鼓励和引导更充分的公民参与所必须秉持的态度。听取公众意见就得有个认真听的姿态,最起码的要求是对吸收了哪条、无法采纳哪项需要有个回音,以展示征求意见该有的诚意。意见提出后若总是杳无音信,长此以往,公众提意见建议的积极性难免被挫伤。而有来有往的公共互动,才是建构共治共享现代社会空间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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