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河南某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任务,经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监督后,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导向,规范考核指标体系。10月13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二批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入选。
典型案例显示,2025年4月,河南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监督指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时,发现近半年全县23个街镇消防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呈“整齐化”特征,每月处罚案件数量稳定在2-3件,罚款金额集中于2000-2500元区间。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高度关注此反常情况,依法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与执法人员谈话中得知,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微信工作群下达“月度指标”,要求各街镇必须完成“行政处罚不少于2件、罚款金额不少于2000元”的硬性任务,并设置“群接龙打卡+月末通报”的考核要求。据此,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向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其立即取消处罚数量、金额考核要求,纠正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导向,规范考核指标体系,杜绝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司法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称,设定罚没指标,背离行政执法初衷,严重影响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损害政府公信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下达罚没指标。本案中,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敏锐察觉行政处罚案件的异常特征并深入调查,监督县消防救援大队限期整改,从根源上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有力纠正错误的执法导向,彰显了行政执法监督在主动发现和纠正执法偏差、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