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新闻10月16日电(黄馨怡)金秋时节,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6.5万亩晚制杂交水稻迎来集中开镰期,仓库里机声隆隆,种子烘干机、精选机高速运转。
“老乡,买种子一定要去正规的农资店。”种业巡回审判专庭的法官们,穿梭在田间地头,为从业者宣传法律知识,解答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问题。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三明是“全国杂交水稻制种第一大市”,拥有建宁、泰宁、宁化、尤溪4个国家级制种大县,并辐射带动闽赣2省8地市28县及海南部分地区建立制种基地70多万亩。
作为制种龙头,建宁县发展杂交水稻制种将近50年,建成全国县级规模最大的“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全县制种面积常年稳定在15万亩、产量3500万公斤以上,占全国总产量10%以上。
种业法律纠纷具有专业性强、时令性强、责任认定难、维权成本高的特点。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户权益、保障种业发展,2022年4月,建宁县人民法院成立福建省首家种业巡回法庭,将庭审从“高堂之上”搬进田野乡间。
同年9月,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巡回法庭升级为种业巡回审判专庭。专庭拥有固定场所,整合里心人民法庭、生态环境审判庭、诉讼服务中心的资源力量,5名精通种业的资深法官组成审判团队,走进乡镇、村庄开展巡回调解、审理,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就地解决,为种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成立专庭,由专业法官审判专业的案件,有利于统一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提高审判效率和专业性,更好地解决同类纠纷。”建宁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刘建宁介绍。
“他们只付了232812元,我要求按保底价支付剩余的种子款526188元。”2024年3月,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桑田镇村民甲某,向建宁法院起诉建宁县溪口镇种业经纪人乙某、丙某。
此前,乙、丙两人委托甲某在桑田镇生产杂交水稻种子。合同约定:制种面积330亩,单价14.40元/公斤;在任何天气下,只要按要求搞好管理,保证平均每亩支付2300元。种子收割后,甲某交付种子32335斤,乙某、丙某按合同约定的单价支付种子款232812元,甲某则要求按保底价支付。乙、丙两人不同意,认为其制种面积与实际不符,不足330亩,且存在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调解未果,承办法官刘建宁带着书记员周炜到实地勘验,围绕双方争议的天气、管理、制种面积等焦点问题展开调查,并聘请建宁县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余添发担任生态环境技术调查官,解答种业专业问题。“经现场测量,制种面积329.36亩。种子减产,虽有天气原因,但当事人也存在未及时烘干等问题,需承担一定过错,故减少支付金额。”刘建宁说。2024年8月,法院判决乙某、丙某支付甲某保底款222628元。
“在我看来,建宁法院种业巡回审判专庭是最懂种业的法庭!”福建天力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建宁县种子协会会长曹思洲称赞,“建宁法院从纠纷调解、维权取证、合同约定等多方面综合指导,全力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近年来,种业巡回审判专庭持续深化“前端共治,中端处置,末端促治”工作,妥善办理涉种业案件253件,诉前化解纠纷64起,约50%的涉种业案件以调解、撤诉的方式化解。
放眼整个三明,一张覆盖全域的司法服务网络已初具规模,默默守护着当地的“金种子”。
三明中院生态庭庭长林广伦介绍:“三明法院系统构建了‘平台+专庭+服务点’种业司法保障体系:以三明中院的‘种业振兴司法服务管理平台’为中枢,在4个核心县设立‘巡回审判专庭’,并延伸设置30个司法服务点。”
在此基础上,宁化法院创新成立福建省首个稻种基地法官工作站,尤溪法院成立司法护航耕地·种业协同中心,加强部门间交流合作,联动农户、企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实现数据互联共享、风险隐患高效处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执法司法工作高效衔接,形成全链条、一体化、多元联动的种业保护新格局。
为提升专业水准,三明中院还与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建立“知识产权山海协同机制”,搭建“云上保护平台”,融通地缘与专业优势,在调查、执法等方面深度合作,为种业自主创新提供有力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