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19日上午,洛阳市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宣布河南省委关于洛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河南省委书记刘宁出席并讲话。
会上,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刚宣读中共中央和中共河南省委有关决定。中共中央批准:陈春江同志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常委。中共河南省委决定:陈春江同志任中共洛阳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江凌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洛阳市委书记、常委、委员。江凌主持并讲话,陈春江和洛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刘宁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洛阳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是党中央和省委根据工作需要和洛阳领导班子建设实际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刘宁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要坚定信心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扎扎实实加强社会治理,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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