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浙江杭州某区人社局“参考先例”,为一位出差时遭强制猥亵患上精神类疾病的女职工认定工伤。
当事人王琪(化名)就职于山东一家人力中介公司杭州分公司,今年1月13日,她到隔壁市出差,入住酒店当晚,遭到客户的强制猥亵,被惊醒的王琪逃到卫生间逃过一劫。之后,她患上急性应激、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上班。
2月初,王琪在网上看到,天津一位与她有类似遭遇的女性崔丽丽认定工伤成功,王琪参照她的行动申请了工伤。
不久后,当地人社局联系她告知,此前没有做过这类认定,“但会参考先例,尝试去做”。
这一先例,正是王琪看到的崔丽丽的案例。新京报此前报道,2023年9月,在天津某公司担任营销总监的崔丽丽出差时被公司老板性侵,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经一年多的曲折经历,2024年12月,津南区人社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此认定为工伤。这也被媒体称为“国内首例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案例。
新京报记者从崔丽丽处获悉,今年6月,为王琪办理工伤认定的杭州市某区人社局也曾给她打来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王琪的工伤认定结果,意味着在精神类疾病认定工伤一事上再添一个参考。

王琪(化名)的工伤认定书。 受访者供图
被强制猥亵后患创伤后应激障碍
5月,在婚礼前三天,王琪赶去200公里外的法院旁听,她要亲眼见证这场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法庭上,关于侵害的经过再次被提起。
王琪清楚记得,1月13日晚,她和同事万某到浙江安吉县出差,晚上和客户一起吃饭、喝酒后,分别入住这位客户安排的当地酒店房间。
判决书显示,当晚23时许,这位男客户从KTV到酒店前台,拿到王琪房间的房卡后刷卡进入她的房间,趁王琪酒后熟睡之际,采用手摸胸部,生殖器接触下体等方式实施猥亵。
王琪回忆,脑中反应过来不对劲时她瞬间惊醒,挣扎着从床上跳下去,躲进卫生间并报警。
很快警察到来,第二日凌晨1点多,王琪从办案警官那里得知,犯罪嫌疑人已被传唤。
为何这位客户能进入她的房间?事发后第二天,酒店工作人员告诉她,这个客户和前台说有东西落在她的房间里,以此骗取了房卡。
犯罪嫌疑人供认了犯罪事实,5月,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王琪提到,罪犯分别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求谅解。最终,在法院审判阶段,双方达成谅解。
被强制猥亵的遭遇也给王琪带来伤害。接受完警方调查,回到杭州的家后她的反应慢了几拍,“手不自觉地抖”;晚上恐惧涌来,她不敢睡觉,“只能强迫自己保持清醒到天亮。”
意识到状态不对,1月17日,王琪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挂了精神科检查。门诊病历显示,这些症状是急性应激反应导致。4月底,经医院诊断,王琪患创伤后应激障碍。
严重的焦虑症让她觉得住的地方也不安全,3月,王琪和男友搬家。6月底,他们从杭州搬离。

王琪(化名)首次就诊时的门诊病历。 受访者供图
精神创伤被认定为工伤
2月,在配合刑事案件调查的同时,王琪开始申报工伤。
之前,她没有接触过工伤认定,无意间在网上看到的一篇报道给了她启发:天津一位职业女性崔丽丽在出差时被公司老板强奸,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当地人社局给她认定了工伤。
王琪觉得,她也是在出差中遭遇侵害,与崔丽丽情况类似,也可以尝试申请工伤。于是她在“浙里办”App上搜索“工伤认定”,根据指示,把病历、警方的立案回执以及事发的简述提交。
没过多久,人社局给王琪打来电话表示,涉及此事的刑事案件仍在审理中,人社局先启动中止程序,等王琪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再为她进行后续认定流程。
王琪称,人社局也告诉她,这种认定他们此前没有做过,但知道全国有先例,“会参考先例”,尝试着为她去做。
5月中旬,拿到强制猥亵案的判决书后,王琪将复印件快递到人社局,为明确所申请的伤情由所受事故导致,人社局对她又进行了伤与非伤的鉴定。
王琪表示,当地人社局曾和她提到,他们此前所做的工伤鉴定更多针对身体上的伤害,“人社局那边开会讨论了很久,找到精神疾病的专家给我做了这个鉴定。”
9月11日,王琪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人社局认为,王琪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即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工伤,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工伤。
10月14日,获得工伤认定后王琪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
新京报记者 赵敏
编辑 杨海 校对 杨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