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周文茹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流程,提升就业见习质量,助力更多高校毕业生通过见习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
《办法》指出,就业见习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组织有见习意愿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岗位上进行短期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限最低不少于3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原则上每人仅能参加一次见习,劳务派遣人员不在范围内。
权益保障“四件套” 划清见习“红线”
钱怎么发?《办法》明确,见习单位需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报酬确定基本生活费标准,按月发放至见习人员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内。
保险谁买单?在见习开始前为见习人员购买覆盖见习期限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额外购买与补充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险保额相当的商业保
岗位安全谁保障?在岗位方面,不得安排见习人员在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的岗位见习,有职业卫生要求的岗位需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被侵权怎么办?若单位存在未发生活费、收取培训费、不提供约定岗位等侵害权益的情形,见习人员可直接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
留用衔接“无缝隙”:优秀即转正,未留用仍“管到底”
《办法》提出,见习期满,表现优秀者可被单位优先留用,留用后需及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保参保手续;对未被留用的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持续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创业。
补贴给力:最高可拿110%最低工资
《办法》明确,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不含实际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非正常结束见习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
此外,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构建闭环监管 确保政策落地不打折扣
《办法》明确,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需跟踪见习人员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建立见习台账,按季度向人社部门报送数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对见习单位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核查规章制度落实、见习人员权益保障、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对不合格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改则取消资格。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此前已认定的见习单位及正在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费、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仍按原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