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10月30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原正厅级干部景亚萍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至2025年,被告人景亚萍利用担任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长,贵州科学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项目承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45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景亚萍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景亚萍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景亚萍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景亚萍1964年8月出生于贵州遵义,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她早年在贵州财经大学(前身为贵州财经学院)、贵州理工学院工作,2016年12月任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19年12月任贵州科学院院长。
2021年11月,景亚萍回到贵州省大数据局工作,担任局长,2024年10月不再担任该职务。
今年2月,景亚萍官宣被查,8月被“双开”。
通报指出,景亚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
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