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报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例。
其中,“北京穆敬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童工案”为被通报案例之一。
北京穆敬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童工案
单位名称:北京穆敬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国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E33J4N70,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水井胡同11号楼1层102。
2025年5月12日,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北京穆敬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曾招用过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经查:北京穆敬辉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5月8日招用杨某娟(出生日期:2012年3月12日),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5月7日招用马某雪(出生日期:2009年12月29日),杨某娟、马某雪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均未满16周岁。2025年5月10日,该公司将杨某娟、马某雪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2025年6月26日,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00元,并罚款35000元。该公司已经履行处罚决定。

(发布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