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工商大学一位女学生在微博账号“工商秘密”投稿,称法学院的胡老师“刻薄、媚男”,该事件引发关注。

▲学生投稿内容
据该课程的群聊消息显示,胡老师在群聊中表示,请这位投稿的学生拿出证据来证明,如无法证明投稿中的信息,或涉嫌侵犯名誉权,老师称将会起诉。

▲聊天记录
据聊天记录显示,事件起因系胡老师在课堂上提问这名女学生,女学生回答不上来问题,被老师批评。课后老师把学生留下沟通。群内聊天内容显示,胡老师说在沟通过程中,学生自称“老子”。
胡姓老师发现李某在网上发布“刻薄媚男”相关言论后,在群内要求李某拿出证据,否则起诉其名誉侵权,并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后,涉事学生李某道歉。
在向胡老师表达歉意的同时,该学生也进行解释,说自己“在气头上做了这些事”,称被点名回答问题时,确实没准备好。李某认为,“老师上周抽背男生时很温柔,并且他们三个人一起起来回答一个问题,然后老师您还很客气地让他们坐下来,可是我坐第一排并不是主观走神,我是真的有adhd(注意缺陷多动障碍)。”
聊天记录显示,李某还说“我说您‘刻薄’只是因为被骂二十分钟觉得很难受,下课我本来想好好跟您说,但是您问话的时候太强势了”。

随后胡老师表示“你的道歉不接受,如果诋毁用对不起就可以化解,那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怎么弥补”。同时,胡老师也解释“我问了你最简单的问题,是之前上课已经问过其他同学很多的问题,我担心你回答不出来会情绪不好,专门问最简单的问题,但是你最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出来”。
胡老师表示“多说无益,等着应诉吧”,李某再次道歉,“我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承担责任的,实在是抱歉老师”。
胡老师在聊天中表示,要把这个事情作为案例讲给本科生和研究生,涉及法学专业知识中的“侵权”和“犯罪”,二者的界限何在,并表示还有学生担心所学的知识无法落地,就用这种方式落地。

▲聊天记录
潇湘晨报记者搜索微博账号“工商秘密”看到,该账号关联了重庆工商大学,粉丝有29.2万人。

▲道歉帖文
10月30日16时4分,该账号发布了一则道歉帖文。帖文中涉事学生李某称,因《经济法》课堂上回答问题错误,被胡老师教育后一时冲动、失去理智、情绪不稳定,10月28日晚上向“工商秘密”和个人朋友圈发表了对胡老师的不当言论,并夸大相关情况,“在这里向胡老师真诚道歉,作为一名大一新生年少轻狂,希望各位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来源: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官网
据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官网信息显示:胡霞,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廉政与审计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10月31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重庆工商大学办公室,办公室值班人员告诉记者,相关信息已经汇报,后续情况暂不清楚。“目前学校的领导,以及舆情中心这一块都已经知道这个事了。”学校宣传部的值班人员告诉记者,相关问题还在处理。
记者就此事件咨询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发帖女生的行为可能构成对老师名誉权的侵犯。根据《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付建表示,法学教授的取证和维权方法是合理且合法的。教授及时联系平台索要投稿人IP和注册信息,保全所有聊天记录,这些措施有助于固定证据,为后续可能的诉讼证据支持。
潇湘晨报记者 于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