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钧午等6人职务任免的通知
郑政任〔2025〕10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郑钧午为郑州市数据局局长、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
任命郭伟为郑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丁俊玉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理的郑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宝安的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潘军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永前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杲桀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海涛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赵凯为郑州市园林局局长。
决定免去:
牛建军的郑州市园林局局长职务。
任命:
乔亦丹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今臣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吴昂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靖、李新宇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楠、王冰、王宗辉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冯晓霞、和晓蕾、宋濛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季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梁晓征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吕家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朱梅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广湖、赵建伟、王怡、魏飞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冰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朵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飞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刘涛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9日平顶山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滕跃丽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轲为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任命:
刘振伟为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卫峰的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孟宪强的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批准任命:
王晓民为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鹏举为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鲁生、张富强、倪国营的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安阳市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30日安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魏文联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裴红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廖奇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驻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批准免去:
王学东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新乡市
新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9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如意的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张天同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军伟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王洪珍的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振华为新乡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梁丽媛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贾宇帆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立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方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茂辉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尚凡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淑玲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樊紫娟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闫海顺的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濮阳市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9日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张相坤为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孟福堂为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建海为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梁世洁为濮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孟福堂的濮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张五星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三)
决定任命:
周笃铭为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郝胜锋为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孔伟为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永军为濮阳市水利局局长;
张天增为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岳春青为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石孝广为濮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宋红胜的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支佰文的濮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石孝广的濮阳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李豫秋的濮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管红光的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梁殿仓的濮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周飞等5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濮政任〔202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飞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派挂职,挂职期限一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鲍慧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利华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专职负责金融管理工作);
季景力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合国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通管理局)支队长(局长)(副县级);
高尚勋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杨庆贤、陈云峰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石贤举同志任濮阳工学院筹建处副主任,免去其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教学部主任,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逯云杰同志任濮阳工学院筹建处副主任,免去其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李瑞华同志任濮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免去其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总审计师职务;
牛洪光同志任市油田第二高级中学校长(副县级),免去其市油田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玉峰同志任濮阳技师学院院长(副县级),免去其市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郭华伟同志任市应急管理保障中心主任(副县级),免去其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宋振山同志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恒山同志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高衍峰同志任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涛、王春雷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国华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市反恐怖指挥中心、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高留军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刘世民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庆敏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文丽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景贵敏同志任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志辉、郭海滨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国林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王鸿禄同志任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源滋同志任市油田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艳霞同志任濮阳杂技艺术学校校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张国柱同志任市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彦敏同志任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常宗钦同志任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学广同志任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刘建倡同志任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参照市管重要骨干企业副职管理);
栗增民同志任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
赵振同志任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浩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庆轩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桑红昕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孟社鸿同志的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石贤华同志的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辛同诗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邵冰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薛芳同志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社芬同志的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燃同志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占营同志的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改成同志的市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苑华同志的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韩国建同志的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李文旻同志的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周笃铭等2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濮政任〔202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笃铭同志任濮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东城同志任濮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牛震同志任濮阳工学院筹建处主任,免去其河南大学濮阳工学院副院长职务;
刘继铭同志任濮阳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孙庆莘同志任濮阳市迎宾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瑞刚同志任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其濮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华同志任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
李洪涛同志任濮阳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维东同志任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濮阳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鲁亚林同志任濮阳市农机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濮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王建民同志任濮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宋鹏飞同志任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免去申统同志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何富队、成永飞同志的濮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鲍红涛同志的濮阳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张宏旭同志的濮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张连东同志的濮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张天增同志的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闫进轩同志的濮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免去孙永军同志的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孔伟同志的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漯河市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30日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郭国华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王振甫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炜扬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李书旺为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免去:
郭国华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袁树青的漯河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左乐民的漯河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爱民的漯河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吴玉培的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张向东的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三门峡市
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5年10月23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志刚为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孟大艳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周珊为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南阳市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2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绍松为南阳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孙云飞的南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闫兴中为南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肖新征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付令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尹应哲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成金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任命:
王猛为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婉珍为淅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乔玉邦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信阳市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5年10月29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李新伟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9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刘祖刚的信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方建平的信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孔 辉的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刘 伟的信阳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程功言的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孔 辉为信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邹忠生为信阳市民政局局长;
陈世玉为信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9日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丽君的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谈春花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口市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5年10月28日周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郭洪涛为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韩力为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勇为周口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来森等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赵来森同志任驻马店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正处级);
孟秀娟同志任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免去李东同志的驻马店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职务。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30日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胡建辉的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刘军民为驻马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李建超的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石建辉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济源示范区
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5年10月30日济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济源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民法院院长葛韦言同志的提请,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
免去:
冯正道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李沿海济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郭辉鹏为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免去:
张龙江人民陪审员职务。
编辑:赵家祥
统筹:岳翔、李昌虎
来源:河南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