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市政府成立太原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此次普查的对象为全市辖区内的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范围涉及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的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促进普查手段数字赋能。同时,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责,通力配合,信息共享,保证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