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陕西省紫阳县13岁女孩韩某某失踪后不幸离世,悲痛的父母在网络发布寻女信息,却被陌生网友李某恶意利用并实施网络暴力。
11月21日,女孩母亲李女士向新黄河记者证实,一审法院于11月14日作出判决,以被告人李某犯侮辱罪、诽谤罪,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附带民事赔偿共计3512.75元。李女士表示,接下来会提起上诉,要求网暴者在网络上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
另据李女士透露,为探寻女儿不幸离世的真相,她轻信一名自称认识警方高层、能推进死因调查的刘姓男子,遭其诈骗30万元。西安警方于2024年12月10日立案,上周法院已开庭审理,近期将迎来判决结果。
女孩失踪后不幸离世
其父母遭网暴攻击
据此前央视新闻报道,2024年3月25日,陕西安康紫阳县一名13岁女孩韩某某失踪。其家长发布寻人启事称:韩某某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放学吃完饭,约18:50离家未归,走时身穿校服,脚穿白咖运动鞋。3月26日,当地警方正式立案。4月5日下午,失踪女孩韩某某遗体在汉江被打捞上岸。
女儿不幸离世的消息,已让韩某某父母陷入巨大悲伤之中,更让人想不到的是,有部分网友在未核实信息的情况下,将韩某某离世的责任无端归咎于韩某某的父母,在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等网络空间,恶意捏造“父母重男轻女、对孩子漠不关心”“孩子离家系因长期遭受家庭冷暴力”等虚假信息,令韩某某父母不堪其扰。

在针对韩某某父母的网络攻击中,李某的行为更为恶劣,其仅是为发泄个人情绪,利用韩某某父母寻女信息进行二次加工,在网络上多次发布附有韩某某一家照片的侮辱性视频,以“千古荡妇、奸夫”等贬损人格和毁损名誉的语言对韩某某父母进行肆意辱骂,捏造并多次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李女士、韩先生谋杀自己女儿韩某某”的虚假事实,将“不配为人父母”等恶毒词汇公然指向韩某某父母,相关内容累计转发900余次。

对此,韩某某母亲李女士表示,经法院调查,据不完全统计,李某同时辱骂、诽谤李女士夫妇共计18次,浏览量达66000余次,其中辱骂、诽谤的单个视频最高浏览量达25000次。
母亲不堪忍受网暴轻生
施暴者获刑一年半
李女士告诉新黄河记者,其夫妇二人并不认识李某,注意到李某在公开网络发布侮辱诽谤信息后,曾向李某所在地公安报案,但李某无视警方的传唤和警告,仍继续发布网暴信息,对其夫妇二人造成了很大伤害。
长期的恶意攻击让李女士精神濒临崩溃,她曾服下安眠药试图自杀,经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此后,因思女伤心过度,导致左眼视网膜脱落,身心遭受重创。

据李女士提供的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为发泄私愤,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内,通过信息网络多次对自诉人李女士及其丈夫韩先生肆意谩骂,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侮辱罪。
李某出于私自泄愤、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点击,实际浏览次数仅同一视频就达5000次以上,严重损害了自诉人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并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诽谤罪。

11月14日,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李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赔偿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女士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费共计3512.75元。
为寻求女儿离世真相
又轻信他人被骗30万元
2024年4月22日,紫阳县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书认定,韩某某符合高坠落水损伤后溺水死亡。这份鉴定结果并未打消李女士心中的困惑,她至今仍在持续向警方申请对女儿进行二次尸检,希望能获得更详尽的调查结果。
“女儿的事还没查清,又被人骗走30万,这段日子太难了。”李女士介绍,就在紫阳警方出具鉴定意见书后,一名刘姓男子主动找到了她,声称自己认识警方高层领导,有能力帮助李女士推进案情调查,解开她关于女儿死因的诸多疑点。
李女士介绍,她结识刘某是因为其女友是隔壁镇上的人,曾带领刘某到家中见面,且刘某多次表示其父亲为某市退休领导,在公检法等部门有关系,可以帮助李女士重启对其女儿韩某某死因的调查。
李女士表示,此前并不相信刘某的话语,但经过刘某一系列展示“能力”的动作,再加上急切为女儿寻求真相的心情,最终选择相信刘某的承诺。

然而,在李女士通过现金、转账、银行卡等方式向刘某支付相关费用后,对方承诺的“推进案情”并未兑现。
意识到遭遇诈骗后,李女士立即向西安警方报案。
2024年12月10日,西安警方正式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过一段时间的侦办,该案已进入司法审判阶段。11月13日,法院已就此案开庭审理,目前正等待判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