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罗平县公安局老厂派出所针对农村地区重点时段持续强化管控,成功查处两起村民在参加宴席后饮酒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11月24日中午,村民简某与贺某受邀参加同村一场宴席,席间二人均饮用了白酒。散席后,二人心怀“农村道路偏僻、不会有检查”的侥幸心理,分别驾驶摩托车返回。17时许,老厂派出所民警根据研判,在戈老线土冲岔路口开展专项整治时,发现二人行车轨迹异常且身上带有酒气,随即进行拦截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简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贺某为37mg/100ml,均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贺某属首次酒驾被查,而简某此前已有交通违法记录,此次属再次饮酒后驾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简某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1350元的处罚;贺某被依法给予罚款12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老厂派出所始终紧盯农村“无酒不成宴”的民俗特点,将婚丧嫁娶、赶集日等作为重点管控时段,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通过“查处一起、警示一片”,全力压降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风险,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通讯员:刘志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