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张彦宗
郴州市勇鑫烟花零售店老板彭某某的故事已经传开了。媒体报道,39岁的他举报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吃拿卡要、懒政和搞一刀切。11月30日上午,他点燃自己的烟花店,然后在微信群留下“下辈子见”的消息,喝下高于致死量很多倍的农药“敌草快”,经抢救无效于12月2日去世。
彭某某以这种激烈的方式自杀后,有知情人告诉媒体,他选择死路的直接原因,是办理经营许可证受阻,店里还有1000万元烟花爆竹的货,所以选择以死抗争。郴州市成立了调查组,目前还没出结果。

中国新闻周刊独家采访到彭某某的妻子,她否认了上述知情人的说法,提供了不少信息增量。核心一点是,彭某某的烟花销售许可证,今年12月31日才到期,店里有贷款200万囤的货;另外一个关键信息是,彭某某的店被多个部门勒令关停,理由是“空气质量等不达标”,他希望在证照失效前卖货挽回损失遭拒。
彭某某一家老小的生计全指望烟花店。如果彭某某妻子所言属实,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不是他囤货贷的款(当然会有这方面的压力),而是他的店被无情地清退——“无情”是指管理部门完全不管他个人的经营压力与生活困境,在清理许可证尚未到期的店面时,不留任何让他喘息的余地。
当然,以上也是彭某某妻子的一面之词,具体事实如何,有待官方通报。但他妻子的说法,无疑增加了更多的疑惑。
此前网传彭某某因办不下证才自杀,之所以办不了证,是他店面所在的位置,今年被纳入禁燃区。的确,10月底,郴州发布了《关于市城区进一步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燃爆事发地附近的大型社区“华泰城”被明确纳入禁燃范围。意见稿提出:“对禁燃区范围内不符合法定设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这个政策只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出台实施。烟花销售许可证每年办理一次,若考虑到政策的变动,相关部门暂时不给彭某某办新证,也不意外。但如果是像彭某某妻子说得那样,新政还没实施,相关部门就让他的烟花店马上清场,那就太奇怪了。即便要预先为政策落地作准备,即便彭某某的店在清退范围内,当新政尚在走程序时,难道不能为彭某某自行处理留一点时间?
彭某某妻子透露,他之所以选择11月30日采取行动,是因为听说当天职能部门会来店里强执。如果这个说法属实,就引出另一个值得追问的问题:为什么在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对彭某某采取强制清退?仅凭一句“空气质量等不达标”,相关部门就可以让商家马上关门吗?
媒体报道,爆炸事故前,彭某某曾在朋友圈发文实名举报当地多名公职人员。有人猜测,是不是因为他举报了官员吃拿卡要,职能部门才以“清退”打击报复他?现在尚且不知,哪个动作发生在前。市调查组不仅要弄清楚彭某某自杀的动机,也有必要调查,相关部门是不是有强行清退的安排?有的话,为何要这么做,是不是合规?
资料图,图文无关
根据其妻子的陈述,彭某某在点燃烟花店之前,先放了烟花让临近的人有所警惕,这是好心举动,但他仍可能触犯刑法。虽然人死了,可要是爆燃中受伤的人起诉他家,仍跑不了责任。退一步说,哪怕未来调查通报认定他涉嫌犯罪,因死亡不予追究,也不应妨碍公正评价他的遭遇,这是两码事。
彭某某有点燃烟花店的主观故意,这可能会影响他的舆论形象,可重点仍然是他举报的官员有没有渎职、以权谋私甚至索贿,以及他被勒令即刻关店、不予任何清退缓冲或补偿的事实是否存在。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政策应用场景,行政是否出于公心变成最大的疑问,比彭某某可能犯的法更重要。
如果店面被勒令关停,是彭某某自杀的直接原因,当地就需要引入面上的数据来佐证,比如在同个禁放范围内,是不是所有烟花店都被一视同仁地清退?要是全部清退,是不是应当一店一策,帮助烟花店经营者妥善退出禁放区?假如在清退的同时也有其他店面保留,那要讲清楚保留的依据是什么?要澄清彭某某是否被针对的质疑,少不了这些背景情况。
未来的官方通报,即便说彭某某涉嫌某些无法追责的罪名,也要说清楚,可能与他自杀相关的一系列行政措施是否合规,有没有留有执法的人道主义弹性。彭某某没有采取更极端的方式,而是用伤害自己、伤害自己家庭来博一个公道,他值得一个公正的定性与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