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涉及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7项违法行为,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被警告,并罚款136.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63.07元。
经查,广西平乐农村合作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银行卡收单结算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黄某文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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