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晚上十点刚过,在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街道阳光家园小区,53岁的住户孙女士下楼遛狗——一只拉布拉多。但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她陷入到巨大的痛苦之中。同小区的一只疑似德国黑背(牧羊犬)猛地扑向她,咬断了她左手的手筋,右手也血肉模糊,皮肉外翻。

△男子将狗死死摁在地上。视频截图
孙女士的呼救声引来了帮助,住在事发地二楼的一名男士,从楼上冲下来,死死地抱住肇事的黑背,并在另外一名男子的帮助下,将黑背彻底制服。在搏斗中,该男士的手被黑背咬伤。警方很快赶到现场,孙女士和受伤男士被送往医院治疗。

△12月9日,孙女士被狗咬伤瘫坐在地,旁边放着群众用来打狗的凳子。视频截图
“我以为它要咬狗,没想到它把我扑倒了。”
12月11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来到阳光家园小区,以视频连线的方式见到了孙女士。孙女士正在株洲市某医院接受治疗,她仍躺在病床上。
回忆起当天晚上被狗咬伤时的情景,孙女士仍然心有余悸。孙女士有晚上散步遛狗的习惯,12月9日晚上十点左右,她和往常一样牵着自己的拉布拉多在小区内散步。《质量责任标牌》显示,阳光家园小区是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有21栋楼,每栋楼的楼层只有六七层,为楼梯房。“那条狗突然就窜出来了,吓得我手里的牵狗绳都松开了,拉布拉多就跑了,我本以为它要咬我的狗,没想到它冲过来把我扑倒了。”
孙女士所在的楼栋和她遭遇攻击的楼栋仅有几十米,攻击她的狗是一只高大的德国黑背,“平时那条狗是被铁链拴着的,不知道那天晚上为什么没有拴住。”
黑背先后撕咬了孙女士的两只手,导致她左手的两根手筋被咬断,右手也是血肉模糊,皮肉都外翻了。孙女士大声呼救,但在十分钟之内,都没有人帮助她。

△12月11日,孙女士在医院接受治疗。记者曾永红
一位一楼的女住户告诉记者,当时她看到了,但是狗很高大,不敢轻易上前帮忙。大约在晚上10点25分,二楼的一名男士住户从楼上跑下来,径直朝咬人的德国黑背奔去。
从住户提供的现场视频可以看到,这位男士伸手去拉扯黑背,被黑背咬住了手,他转着圈,试图将狗甩下,都没有成功。最后,该男子干脆直接将肇事的黑背紧紧地抱住,控制在身下。此时,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有人捡起旁边的凳子,向黑背砸去。在众人的帮助下,黑背被彻底制服,并被打死。
“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一定要表扬他!”
11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在阳光家园采访期间,多位住户向记者表示,当天晚上抱住肇事狗的男子,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建议媒体一定要表扬他。
孙女士称,她和救人男子都被送到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和接受治疗。事情发生后,狗的主人向孙女士赔付了一万元,让孙女士先接受治疗。出于对救人男子的感激,孙女士主动支付了男子的治疗费用。目前,各项费用加起来已经花费一万元左右,接种疫苗和后续治疗费用,还需要继续开销。
最让孙女士和她的家人难以接受的是,她的左手手筋被咬断,由于被肇事黑背撕咬耽误太长的时间,送到医院时,已经错过了接起来的最佳时间,孙女士左手残疾的可能性很高。
潇湘晨报记者联系辖区派出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自己不是出警人员,并不清楚当时的具体情况及事件进展。派出所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狗的主人在事发当天到了派出所配合调查,双方的纠纷看他们自己的协调。
11日上午,记者前往狗的主人所在的房间试图采访,但未见到狗的主人。有邻居表示,“这两天,都没有看到现身。”
潇湘晨报记者也在邻居的陪同下,来到救人男子所在的房间,但未获回应。孙女士表示,虽然在同一个小区,但她与救人男子此前并不认识。事发之后,是她的儿子在联系救人男子,并垫付了治疗费用,记者通过孙女士的儿子,向救人男子表达了采访的诉求,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

△12月11日,潇湘晨报记者回访事发区域,地上仍能看到血迹。曾永红摄
律师:肇事狗的主人需赔偿孙女士和见义勇为男子全部合理损失
孙女士表示,虽然目前肇事狗的主人赔付了1万元作为治疗费用,但后续自己和救人男子都面临更高的治疗费用,这笔钱显然无法覆盖。她希望,狗的主人能够主动承担起责任,不排除后续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见义勇为男子手部受伤。视频截图
多位阳光家园小区的住户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在此次狗咬人事件发生前,肇事狗曾经也在小区内咬伤过一名女住户。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狗的主人需赔偿孙女士和见义勇为男子的全部合理损失,不仅包括已垫付的医疗费,还涵盖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因孙女士手筋被咬断,后续生活大概率受影响,若构成伤残,狗主人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若涉事犬只属于烈性犬等禁养品种,且狗主人长期对犬只疏于管控,此次咬伤造成孙女士重伤,那么狗主人的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最高可处三年有期徒刑。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株洲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