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系着万家平安。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货车改装、登记、检验、装载、运输全链条监管,全面消除“百吨王”安全隐患,保障安全高效的货物运输服务。
从货到车源头解决超限超载
治超先治本,源头是关键,河南强化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管好“货”的源头。
《方案》要求,加强货物源头单位公示,市、县级每年要组织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煤炭、钢材、水泥、砂石等货物装载集散地和货运场站开展集中摸排,准确掌握货物源头单位所在位置、隶属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等有关信息,确定重点货物源头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建立货物装载监测分析和溯源倒查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放行超限超载货车的货物源头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压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加强货车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测,杜绝非法改装、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货车进行运输;严格从业人员聘用审核把关和日常管理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完善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制度,管好“车”的源头。《方案》要求工信、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等按照法定职责,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入户、检测、维修等环节联合监管,依法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行为,努力将超限超载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治理合力
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
《方案》提出,强化路面联合执法,适时优化调整超限检测站布局,常态化开展路面治超联合执法。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重点部位、重要路段、重点时段联合执法力度,严查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恶意堵车、暴力抗法、驾车冲撞执法车辆、闯卡闯站等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深入推行非现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在重要货运通道、重要路网节点安装非现场、不停车称重设备并联网运行,实时全面准确上传称重检测数据,开展24小时不间断执法,依法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公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涉牌货车违法专项治理,打击遮挡污损号牌、加装杠灯和翻牌器、逆行闯岗、闯红灯等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优化大件运输审批服务,加强三类大件运输车辆现场核查和二类临界三类大件运输车辆重点抽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依法进行处理,在1年内不准其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对货运企业一年内未发生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减少或免予入企检查。
全面梳理“百吨王”案卷信息,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由其按照规定纳入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责令货运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加强货车改装管理规范文明执法
车辆生产、改装市场发展同样需要进一步规范。
《方案》要求,加强货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检查,强化货车生产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货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督促认证机构强化获证后监督,确保产品一致性。
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货车检测机构的联合监管,为改装货车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被查证属实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取消相关资格,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完善服务保障机制,让货运经营者有更多选择。《方案》提出,鼓励先进货运车型发展应用,积极推广使用安全高效、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货车。鼓励厢式化、清洁化货运车型发展。加强对标准化车型推广使用的政策引导,重点加大车辆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等标准化车型推广应用力度。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积极鼓励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退出运输市场。
同时,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落实首违不罚、轻违免罚政策。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和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纠治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等行为,深入剖析并曝光典型案例。(记者 袁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