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平顶山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分别通报了违规校外培训的典型案例
新华区
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治理成效,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近期,新华区教育体育局依据群众投诉线索,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活动开展拉网式专项巡查排查,发现并查处3起违规组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行为,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位于新华区联盟路檀宫二期二号楼一单元3楼的东户一无证无照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辅导活动。经查,该场所内设4个教室,配备课桌、黑板等教学设施,存有物理、化学实验器材及少量中招教辅材料,其行为违反“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该机构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政策警示,详细宣讲“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当场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责令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一切违规办学行为,限期清理全部学科类培训器材、教辅材料及相关教学设施,签订《停止办学承诺书》,退租关停。
案例二:位于新华区胜利街教委家属院1号楼四单元二楼西户的昊博托管中心,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经查,该机构以民用住宅作为培训场所,存在空间拥挤、隔音效果不达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无合规逃生通道等多项安全隐患,且现场查获学科类辅导材料,其行为违反“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工作人员责令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当场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限期清理全部学科类培训教辅材料及相关教学设施,签订《停止办学承诺书》,退租关停。
案例三:新华区中盐皓龙家属院3号楼4单元1楼东户的一居民住房内,存在违规举办英语学科类补习班的行为。经查,该场所安装防盗窗影响应急疏散,消防安全设施配置不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工作人员当场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责令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限期清理全部学科类培训辅导资料及相关教学设施,签订《停止办学承诺书》,退租关停。
下一步,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将严格履行监管法定职责,联合区“双减”工作专班持续深化校外培训规范治理,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对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现提醒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双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法治意识与诚信办学理念,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欢迎广大群众、家长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5-3505168),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外培训生态,护航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卫东区
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25年部分违规校外培训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卫东区教育体育局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治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现将2025年部分违规校外培训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平顶山市金伯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位于卫东区东安路街道东城国际写字楼3号楼8楼808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卫东区教育体育局责令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办学行为,并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签订停止办学承诺书,限期退还学生费用、拆除教学设施。
案例二:刘某某,女,身份证号:410422*********25,租房,在卫东区北环路街道一矿路电务厂家属院一单元2楼,无证无照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卫东区教育体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当场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并签订《停止办学承诺书》,限期退还学生费用,并清空培训场所。
案例三:孙某某,男,身份证号:410422*********91,在优越路街道建设路957号美味思商厦3楼,无证无照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双减”政策及校外培训管理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规定卫东区教育体育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当场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负责人签订停止办学承诺书,限期退还学生费用,并清空教室。
下一步,卫东区教育体育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着力规范校外培训市场。
湛河区
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查处违规学科类校外培训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坚决防范与化解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湛河区教育体育局依据群众举报线索和日常排查,依法查处多起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平顶山市乐思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位于湛河区中兴路南段锐步商务中心附近。经查,在该机构经营场所发现培训资料、课桌椅、黑板等教学设施,违规开展数学学科培训。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并签订《停止学科类培训承诺书》,限期清空教室、退费关停。
案例二:无名机构,位于湛河区东风路东枫丽景小区1号楼。经查,该机构属无证无照家庭式课堂,违规开展学科培训。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并签订《停止学科类培训承诺书》,限期清空教室、退费关停。
案例三:“学中优”机构,位于湛河区南环路街道光东社区内。经查,现场发现两间教室,内有黑板和教辅资料,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辅导行为。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机构负责人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并签订《停止学科类培训承诺书》,限期清空教室、退费关停。
下一步,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将持续加大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整治力度,严查各类隐形变异、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自觉抵制违规学科类培训。如发现违规培训线索,可通过监督电话(0375-7658021)举报。同时,呼吁所有培训机构及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双减”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
来源:平顶山微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