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于12月16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该案中,被告人梁某滢携带刀具在小区内滋扰并在争执中切划、捅刺被害人王某雅,致其死亡。此前一审中,梁某滢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第二次开庭前,梁某滢提出更换辩护人并申请法律援助。谈及等待开庭的心情,被害人母亲王雪(化名)表示,“忧喜交加。”当南都N视频记者询问是否掌握了新证据时,其表示暂时不便透露。
12月15日,被告人梁某滢的父母接受南都N视频记者采访,解释女儿带刀是为了“防身”,并称其长期受精神问题困扰但拒绝就医,“她绝对不承认自己有病。我们但凡说一句,她就激烈反抗。” 梁父说,这起悲剧对两家都是毁灭性的。
南都此前报道。
焦点一:事发当天发生了什么
王雪向南都记者回忆,2024年6月9日中午,她出门时看到在邻居家门口游荡的梁某滢,问了她两句,但没有获得回复。
之后,独自在家的王某雅通过猫眼拍下一段梁某滢的视频,发给刚刚外出的母亲王雪。“在我们门口不知道干啥子。好烦哟,脏兮兮的,吐的都是痰。”王某雅抱怨道。王雪回复:“刚才我给物业打电话了,(保安)马上过来。”
起诉书还原了事发时的情况:2024年6月9日13时许,梁某滢带刀具在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至9栋1单元3楼305号房时,该房住户被害人王某雅发现异常后,通过母亲王某通知小区物业安排保安到场处理。
小区保安黄某乾到场劝离梁某滢时,王紫雅打开房门质问梁珂滢,随即二人发生争吵,梁某滢冲到305号房门处与王某雅抓扯、打斗,其间,梁某滢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胸部等部位切划、捅刺十刀,王某雅则用门厅摆放的陶瓷摆件击打梁某滢头部数下。保安黄某乾见状上前制止无果,王某雅随之受伤倒地,后黄某乾拨打120、110电话报警,王某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地305号房。南都N视频记者 周敏萱 摄
梁某滢的母亲向南都记者讲述了案发后女儿到家时的情景。事发当天,小区内的另外一位保安将女儿送到家中,“她满脸都是血”,梁母回忆,“我第一句话就问‘谁把你打成这样,难道你不知道跑吗’。”但女儿回复称,她被人抓着头发打,跑不掉。
起诉书提到,梁某滢经公安民警同意后随父母自行驾车就医。经鉴定,被害人王某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击左胸部导致左肺破裂致急性大失血死亡;梁某滢右侧鼻骨及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2024年6月9日15时许,梁某滢在武侯区华西医院本部CT室外被公安民警挡获时拒不配合,于当日18时许被公安民警使用警械强制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
梁父梁母表示,事发当天上午,他们二人曾离开家中一段时间,“我们出门的时候,她没出门,但是回家的时候她不在。”被问及女儿在家时的精神状态,梁父称其平时就会有点焦躁不安。为了帮她排遣焦虑,他们还买过宠物兔和博美犬,安抚她的情绪。
焦点二:被告人为何多次敲邻居家门并带刀出行
起诉书提到,“2023年8月7日,梁某滢在该小区......无故对部分住户敲门滋扰时与个别住户引发口角争执,公安民警......依法警告。此后,梁某滢便随身携带刀具等器械在小区内对部分住户进行敲门滋扰。”起诉书将此描述为持续性的滋扰行为。
梁父解释,“那次可能是误会。女儿说她想租房子,敲门问,一个邻居以为她是小偷,报了警。警察来了要带走她,她不同意,发生了拉扯。在这个过程中,女儿也报了警。第二波警察到达后才搞清楚,女儿是居民,不是小偷。”
“她在这次事件中手上受了伤”,梁父补充道,“从那以后,她才开始带防身的东西。最早是个簪子,后来是个小刀。”
对于持续“滋扰”的说法,梁父表示,“因为楼上邻居有三个小孩特别吵,睡不好,她就想自己租房子,她是真的想租房。”
但梁父也表示,除开上述2023年和2024年两次事件,他并不清楚女儿是否有滋扰其他邻居的情况。
王雪则告诉南都记者,2024年6月9日事发后,她和妹妹前往警局,当王雪指认出凶手时,妹妹则回想起梁某滢半年前来敲门一事,“当时根本没想到她会是杀人凶手,以为就是一个陌生人敲门而已”。王雪称,其妹妹还看到梁某滢登门时手里提着一个黑色塑料袋。
焦点三:被告人事发前精神健康状况如何
第一次开庭时,精神疾病鉴定专家出庭作证,提出了梁某滢罹患精神分裂症的三点依据:一是大二辍学,专家认为,“如果是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在大二期间辍学的”;二是家庭冲突,其父母称,女儿在家会摔东西,并与他们发生争吵;三是异常行为,她曾多次在小区敲门询问租房,而未通过中介。
然而,上述依据在法庭上遭到了梁某滢的反驳。梁某滢本人当庭否认患病,她称辍学是因为“觉得在学校里面学不了什么东西”,敲门询问租房是因为“楼上邻居有三个小孩特别吵闹,影响了她休息,她希望找个新房居住”。
旁听人员透露,专家认为,梁某滢不承认自己有病是一种自知力缺失的症状,这就是精神障碍病情严重的表现。被害人代理律师臧梵清当庭追问,梁某滢的哪一句话、哪一个行为具体体现了自知力缺失?专家回答:“综合反映出。”
梁父告诉南都记者,“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中,家里有亲人重病,对她打击很大。疫情开始后,她总怀疑自己感染了,焦虑、失眠、幻听,吐痰也是后遗症,一天用两三包纸。”
王雪曾提到,事发前梁某滢并未有过精神疾病的就诊病史。这一点梁父也向南都记者进行了确认,他们强调女儿拒绝就医。“她绝对不承认自己有病。我们但凡说一句,她就激烈反抗。”
梁父说,“我们给她买了安神的药和帮助睡眠的药,我还去医院挂睡眠科咨询医生。我们打过120,人家说本人不配合,他们无法强制带走。上述证据我们都提交给办案机关了。”
焦点四:事发后与被害人家属有无沟通
该案一审第一次开庭前,王雪曾向南都记者表示,“我的女儿,她是我的希望,但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王雪手持女儿北京外国语大学的毕业证书和跳舞视频,悲痛道,她唯一的诉求是“判处梁某滢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父母提交的道歉信。受访者供图
对于梁家通过检察院转交的道歉信,尤其是信中“你的女儿失去了生命,我的女儿失去了自由”一句,她表示“很愤怒”。
“我们第一时间就想当面道歉,但当时找不到合适的中间人,后续也没有合适的时机。”梁父回应南都记者称,他们通过办案机关多次表达歉意,并提交了书面道歉信。
“我们也是独生子女家庭,悲剧对两家都是毁灭性的。”梁父说道。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周敏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