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结合我市气象、环保专家会商意见,预计自2025年12月20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污染逐步清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 2025年12月20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0日
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结合我市气象、环保专家会商意见,预计自2025年12月20日起,我市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污染逐步清除。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 2025年12月20日1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