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2025年8月5日,陶某与其女儿金某在呼伦贝尔某嘎查附近草场采蘑菇时,男子胡某骑摩托车停在陶某一旁,抢二人采摘的蘑菇。
在陶某制止时,胡某与其撕扯并持刀威胁两人,将采摘的1.79千克白花脸蘑菇抢走,经认定,胡某抢劫的蘑菇价值人民币143.20元。
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近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2025年8月5日,陶某与其女儿金某在呼伦贝尔某嘎查附近草场采蘑菇时,男子胡某骑摩托车停在陶某一旁,抢二人采摘的蘑菇。
在陶某制止时,胡某与其撕扯并持刀威胁两人,将采摘的1.79千克白花脸蘑菇抢走,经认定,胡某抢劫的蘑菇价值人民币143.20元。
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