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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男子离婚3年发现三个孩子,有二孩非亲生

   日期:2025-12-22 16:01:33     来源:潇湘晨报    浏览:0    评论:0    

离婚协议签署三年后,一纸亲子鉴定报告揭露出令人震惊的真相。

12月18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男子王某甲在离婚三年后方才得知,前妻赵某甲在婚姻期间所生育的三个子女中,竟有两人并非自己亲生。

王某甲与赵某甲于2017年登记结婚,婚前已育有一子。2018年,次子王某乙出生。2022年,赵某甲再次怀孕,王某甲根据时间推算,认为孩子并非自己亲生,双方因此频繁发生争执。双方关系破裂并于2022年12月协议离婚。根据离婚协议,赵某甲自愿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并独自抚养次子,王某甲则抚养长子,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

然而,这场看似“干净”了断的背后,却埋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2025年8月,心中疑虑未消的王某甲带着两个孩子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犹如晴天霹雳:他一手抚养的长子确为亲生,但婚姻期间出生的次子王某乙,竟与他毫无血缘关系。更残酷的事实随之浮出水面,连同2022年出生、当时已导致他们离婚的第三个孩子也与他毫无血缘关系。赵某甲在婚姻中孕育的三个子女,竟有两个并非王某甲骨肉。尤为关键的是,次子非亲生这一事实在离婚时被刻意隐瞒,致使王某甲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了包括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在内的全部离婚条件。

得知真相的王某甲深受打击,认为赵某甲在婚姻期间出轨并隐瞒次子非亲生的事实,严重侵害了其权益,遂于2025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定,赵某甲的行为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给王某甲造成了精神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综合考虑赵某甲的过错程度、本地经济水平、其实际负担能力及离婚时已放弃财产的情况,法院将精神损害抚慰金酌情判定为1.5万元。同时,法院支持了王某甲要求返还其为非亲生子王某乙所支付抚养费的诉求,参照当地生活标准,按每月500元计算,共判决返还2.55万元。综上,赵某甲需向王某甲支付各项赔偿共计4.05万元。

来源:津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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