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吉林省持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截至2024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总数已达18.4万家,基本实现乡村全覆盖,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政策体系和资金支持两大支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会同14个省直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完善农业经营体系重点任务清单,提出90项具体举措。
持续推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制定印发工作指南,引导和支持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落实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近4.5亿元,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和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在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的基础上,运营规范化和精细管理同步推进。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推广使用标准格式社会化服务合同。将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培育成为家庭农场。目前,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已达3.6万个。同时,建立完善三级服务组织名录库,对纳入名录库的7011个服务主体进行定期跟踪和监督,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
规范管理为更深层次的指导服务与模式创新奠定了基础。
通过推进“千员带万社”行动,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广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引导1911家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入库,并为主体提供专家指导服务。与此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各类服务主体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需求提供全链条服务,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系统性的培育取得了初步成效,典型示范作用开始显现。
今年,吉林省有2个主体入选农业农村部推介的第六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的涌现,反映出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规范化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方面取得的实质性进展。
“截止到2024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8.4万家,基本实现乡村全覆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3.6万个,今年预计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数量将会达到160万户。”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王雷介绍,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强化规范指导、提高服务质效等方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陈志文 文/摄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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