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于大河报、上观新闻、中国新闻周刊、海报新闻、ZAKER、上观新闻】
最近,南京博物院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就在“江南春”事件发酵的同时,一段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实名举报南博前院长徐湖平的视频引发关注。
12月22日,举报人称,自己从2010年起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一直未收到有效反馈,“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被举报的当事人、南博前院长徐湖平则回应表示,会在合适的时机发声回应此事,“等上级调查结果”。
这并非南京博物院第一次陷入舆论风波,有网友扒出了1994年的一桩大案,盗窃馆藏文物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员被依法处决。
最新消息:国家文物局核查南博事件
12月23日,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文物局成立工作组,就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中的有关情况开展核查。

退休员工实名举报南博前院长
据大河报消息,近日,一段南京博物院退休员工实名举报南博前院长的视频引发关注。该退休员工指南博前院长徐湖平盗窃走私上千件故宫南迁文物,指使专家将文物鉴定为赝品后倒卖。12月22日,@大河报 就举报相关事宜,联系到上述员工,其以有事为由未接受记者采访。
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就上述被举报事宜向@大河报 表示,会在合适的时机发声回应此事,“等上级调查结果”。

另据中国新闻周刊消息,12月22日,举报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自己从2010年起向多部门举报此事,一直未收到有效反馈,“我如果诬陷他,我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对此,中国新闻周刊 向国家文物局全国文物违法举报电话反馈,接线人员表示,关于“南博事件”上周已经接到举报,正在核实,而关于上述退休员工的举报事宜,目前平台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暂时无法处理。
随后,中国新闻周刊致电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了解此事,对方回复称:“经过纪委工作人员和领导核实确认过,您的问题需要找江苏省文旅厅反映,目前暂时无法处理”。截至发稿,江苏省文旅厅多个部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对于“南博事件”相关事宜,南京博物院名誉院长龚良则对中国新闻周刊 表示,“这个事情,我没什么可说的,抱歉。”
南博旧事:保管员盗窃馆藏文物被依法处决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南京博物院第一次陷入文物流失风波。
据ZAKER援引“兽楼处”消息,1992年到1993年,南博一位担任保管员的员工陈超,曾先后盗取博物馆文物19件,然后以3万元价格倒卖挥霍,最后被枪毙。
有网友扒出1994年的南博旧事,监守自盗的陈超被依法处决。
图注:《浙江日报》1994年9月16日 第三版
新华社南京9月15日电,盗窃馆藏文物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员陈超,今天在南京被依法处决。
据查实,现年23岁的陈超自1992年至1993年9月,在担任南京博物院保管员期间,先后窃取馆藏文物、工艺品19件,价值18万元。其中国家二级文物1件,国家三级文物1件。陈超将盗窃的部分文物销赃后得款3万多元,全部挥霍无余。
图注:《档案与建设》1995年09期《百家谈》
这起特大内盗案的案犯名叫陈超,1988年毕业于南京36中走读中专(文秘档案),同年10月,分配到南京博物院做文物保管工作。
1990年,陈还在试用期间就利用帮助清点文物的机会,第一次伸出贼手,将一些紫砂做成的精致的小核桃、水果等物揣进自己的衣兜。
1992年12月,陈在向接替他的工作人员移交工作开始以后,乘机从库房中窃走一只重达3斤半的玉驾鸯壶。
1993年3月至9月,陈在交接工作结束以后,又多次在仓库行窃,先后窃走翡翠扳指、玉手镯、白玉刀等馆藏文物和工艺品。其中,有国家二级文物青玉含灵芝吼1件,价值4万元;国家三级文物玉营鸯壶1件,价值6万元。
1994年6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特大内盗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超死刑,立即执行。同年9月15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响,结束了他的罪恶的生命。
博物馆系统内部的管理漏洞和监守自盗案件,曾不止一次发生。
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在2002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用自己临摹的赝品调包了馆内143幅名家画作,其中包括齐白石、张大千等大师的真迹,涉案金额逾亿元。这些真迹被其委托拍卖,而赝品在馆内竟存放多年未被发现。
再比如,湖北浠水文化馆的“领导送画风波”,1981年闻钧天捐赠150幅画,2011年只剩63幅。馆长一句“被领导拿去送人了”,轻描淡写,也折射出当年文物管理的随意性。
从6800元到8800万 谁“买”走了馆藏名画《江南春》?
近期,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名画《江南春》现身拍卖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一边是拍卖会上叫价8800万的明代古画;另一边,是南博甩出来的一张发票,上面写着这画当年当“处理品”卖了6800块。
据报道,1958年,庞莱臣家人曾给南京博物院捐赠“虚斋旧藏古画”137件。其中仇英《江南春》图卷突然出现在拍卖行市场。曾有两轮专家鉴定后认为《江南春》系作伪。

南京博物院称,这件《江南春》图卷被相关鉴定人员认定为“伪作”“不宜入藏”之后,1997年4月15日,该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调剂。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并于2001年4月16日被买走。在销售发票上,买方姓名登记为“顾客”,商品名称登记为“仿仇英山水卷”,单价6800元。该“顾客”同时还购买了其他三件书画作品,合计17420元。

连日来,这一事件被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江南春》流出一事,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日前表示,2008年退休至今,近20年不再过问外界的事,“这个事没有经我手,我不是书画鉴定家。”
媒体五问“南博馆藏仇英名作流向拍场”
对此,上观新闻发文称,连日来,这一事件被广泛关注和讨论,而在众声喧哗中,五大疑问亟待厘清。
一问:流向拍场的《江南春》是否为庞家捐赠之作?
流向拍卖市场的《江南春》是否为南京博物院60多年前受赠的画作,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件事谁来查、怎么查、何时出结果?
根据馆方发布的情况说明,《江南春》等五幅争议画作,1961年经由张珩、韩慎先、谢稚柳组成的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由王敦化、徐沄秋、许莘农组成的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目前,这六位鉴定专家均已过世。
业界专家认为,流向拍场的画作是否当年受赠作品,要看南京博物院有没有保留受赠《江南春》的原始高清影像:如果有,与亮相拍卖预展的《江南春》比对鉴定便知结果;如果没有,则须多方合力根据现有资料查证。而除了《江南春》,其余四幅画作的去向也需要有明确的答案。
二问:“伪作”是否一定要从馆藏中剔除?
在文物鉴定中,书画是鉴定难度极高的品类。庞莱臣是中国近现代收藏大家,他与张伯驹并称为“南庞北张”,其“虚斋”藏品之精,曾让张大千、吴湖帆等大师叹为观止。对于《江南春》,他甚是喜爱,在画卷上盖了十余枚收藏印。按照南京博物院的说法,这件画作三度被鉴定为非仇英真迹,但是否一定要将其剔除出博物馆?
记者了解到,除了藏品,博物馆还会将达不到馆藏标准但对研究具有参考价值的文物纳为参考品。根据南京博物院出示的1961年专家鉴定意见中的“陈鎏题引首真”可以推断,《江南春》画卷至少是一幅明代画作。因为陈鎏为嘉靖十七年进士,曾官至四川右布政使。明代画作流传至今,已属不易,又经多位大藏家之手递藏,必然有其可取之处。正如收藏家、观复博物馆创办人马未都所言,即便被认为“不真,它依然有价值”。
三问:“处置”方式是否合法合规?
南京博物院称,这件《江南春》图卷被相关鉴定人员认定为“伪作”“不宜入藏”之后,1997年4月15日,该院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原江苏省文化厅于1997年4月21日同意调剂。1997年5月8日,被专家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并于2001年4月16日被买走。在销售发票上,买方姓名登记为“顾客”,商品名称登记为“仿仇英山水卷”,单价6800元。该“顾客”同时还购买了其他三件书画作品,合计17420元。
这样的“处置”方式是否合法合规?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即博物馆的处理品),一般会调剂给其他国有单位收藏,比如区县博物馆。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倡导“以文养文,以文补文”的背景下,也有一些博物馆会将不达标的文物调剂给文物商店创收。“那个时候,文物商店是带有市场企业属性的事业单位,与博物馆为同一个系统。”从南京博物院出示的庞莱臣旧藏《江南春》从划拨、调剂、退藏,到经由原江苏省文物总店出售的记录和凭证,程序上基本是合规的。但买走这幅画作的“顾客”是谁?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单据上,具名“顾客”而不署实名又是为何?在当时是否合规?
四问:捐赠者有没有知情权?
据庞叔令所言,南京博物院此前未向庞家告知关键结论和处置情况,直至她提起诉讼,并于2025年查验发现五幅画作不知去向后,南京博物院才以书面形式给出认定“伪作”,已从藏品序列中“剔除”,并进行了“划拨、调剂”处理的答复。在最新声明中,她表示,其律师曾在法庭上要求南京博物院提供相关鉴定意见与流转材料原件,但被明确拒绝。馆方提交的1961年、1964年两次鉴定材料的复印件,也以马赛克遮挡了关键内容。
也就是说,60多年间,庞家后人对捐赠文物的动向毫不知情。那么,捐赠文物后,捐赠方到底有没有知情权?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有关博物馆藏品的现有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捐赠品被鉴定为伪作、流转出去要通知捐赠人及家属,但从情理上,确有不周之处。
五问: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存在漏洞?
记者致电多位文博专家,他们表示整个事件时间线太长,应放到当时的具体场景下分析。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反对没有根据的恶意揣测和不负责任的负面推断。但是,通过这一事件,提醒了文博机构自查管理上的漏洞。最起码的要求是账物相符,即登记在册的藏品与实际藏品一致。
“藏家化私为公,是很正能量的善举,保管好受赠文物,是博物馆最基本的职责。”海派艺术大家韩天衡曾将创作和收藏的1136件艺术品及一万多册图书捐赠给国家,他认为,除了保证受赠品在馆,馆方也要及时检查是否有虫蛀、霉变等问题。部分小馆因为专业力量不足,无法及时把握藏品状况,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建议更高层面加强对仓库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藏品是博物馆的根基,收藏是博物馆最重要的职能之一。”上海大学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黄洋认为,此次纷争也提醒博物馆业要高度重视藏品保管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藏品保护管理制度,时不我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