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山东垦利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井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东金复〔2025〕83号
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垦利农村商业银行钻井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垦农商行发〔2025〕3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钻井支行终止营业。
二、该机构终止营业后,你行要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确保各项业务的平稳移交。同时,做好对客户的宣传解释工作,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该支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营监管分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