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斌剑 张泽同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任务艰巨、形势紧迫,可将这一任务落实深度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四个农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与高水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统一,一是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与增强供给韧性。依托互联互通的大市场,能有效整合分散产能,提升国家整体供给保障能力;二是有利于激活要素潜能,引领产业升级。通过集聚效应,引导先进要素向“科技农业”与“绿色农业”流动;三是有利于深化市场改革,实现价值跃升。以统一标准赋能“质量农业”与“品牌农业”发展。
就江苏而言,“十四五”期间,全省持续推动以市场化改革激活农业潜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场规模效应显著释放,全省农村产权流转规模持续走高,仅2025年上半年,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10.57万笔,交易金额105.89亿元,交易规模居全国前列。“苏”字号品牌矩阵与流通体系同步壮大,标准化与信用监管走在全国前列。
“十五五”时期,随着城乡融合加深,农业功能愈加多元,产业内涵更为丰富,我国的农业发展将进入从“积厚成势”向“全面跃升”转型的关键期。面对建设农业强国的新要求,江苏必须高度重视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与高水平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机统一,从单纯的“要素流动”转向深度的“质量变革”,重点从以下四个维度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制度供给的统一性,夯实农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规范运行的基础支撑。既要推动全国层面市场准入的标准化,全面实施并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也要推动生产标准的国际化,加快建立全国通用的农业生产标准体系、质量认证体系与信用评价体系,消除地域间的标准级差,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破除城乡和地区要素流动的体制障碍,提升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其核心在于攻克“人”与“技”的融合难题,着力探索跨区域的人才评价互认与资质互通机制,让高素质农民“流得动”也“留得住”;完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引导资本与技术向优势产区和高效领域集聚。通过“土地+技术+人才+资本”的组合式配置,实现要素最优组合。
三是构建数字化信息监测与发布平台,实现产销精准对接。针对农业生产天然的分散性与区域性,依托数字技术,构建国家级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库与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建立高效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供需引导机制,实现各类农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精准调配。
四是强化跨区域协同监管与权益保护,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生态。要将监管的重点转向法治化管理,建立全过程信用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违约失信、破坏耕地等行为,同时切实保护跨区域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从“短期套利”转向“长期深耕”,确保大市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经济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