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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市住房公积金有调整

   日期:2025-12-27 09:01:06     来源:河南日报    浏览:0    评论:0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具体如下:

关于优化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信房金字〔2025〕16号

中心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助力信阳市城市更新,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信阳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优化。具体事项如下:

一、提取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冻结的。

(二)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已解除的。

(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近三年内无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的。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可共同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二、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不超过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自住住宅加装电梯扣除政府补贴后每户(个人)需分摊的金额。具体分摊的金额按申请人提供的加装电梯材料核定。

三、提取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本人Ⅰ类借记卡。

(二)不动产权证书或权属佐证材料。

(三)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或加装电梯合同。

(四)加装电梯资金分配方案和实际支付加装电梯分摊费用票据。

四、申请时间

自取得实际支付加装电梯分摊费用票据后5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4年10月15日印发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信房金字〔2024〕22号)同时废止。

信阳此前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有效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住房消费。具体如下:

一、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

在当地已有一套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认定为首套房。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

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浮10%。即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70万元提高到77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目前100万元提高到110万元。

多子女家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20%。即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92.4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32万元。

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再上浮10%。即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4.7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1万元。

贷款核算办法仍按原文件执行。

三、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缴存人可凭5年内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5年内不动产部门制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按照不超过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200元/㎡的标准,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所购住房装修。

此外,信阳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最新发布了

关于暂停办理公积金

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为确保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末结账及财务年终结算顺利进行,我中心将于2025年12月31日(周三)暂停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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