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会理市供电公司
关于开展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优惠电费工作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29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贯彻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以下简称“两保户”)每户每月享受15度免费用电基数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敬请广大“两保户”用电客户及时到属地供电所或营业厅办理登记,并相互转告!
一、优惠电费退补方式实行“即征即返”,即从当月实用电量中直接减免。免费用电基数为每月每户15度电(价格0.476元/千瓦时)折算金额7.14元(每户每月实用电费未超过7.14元的按实际用电电费进行减免)。
二、一个用电户家庭中若有多名“两保户”成员的视为一户。户表名和电费发票上的用户名与民政部门提供名单不一致的,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关系证明(户口薄复印件等)。“两保户”家庭有两处及以上居住地址的,由“两保户”选定一处住址的用户号享受“两保户”免费用电政策。
三、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两保户”清单进行减免。“两保户”用电客户需提供与名册一致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往月电费发票、用电户号(用电户需为居民生活用电)、联系电话等资料到辖区供电所办理登记。如提供资料与民政局提供的名单不一致,不予办理(注:集中供养的“五保户”除外)。
四、2026年新核定的“两保户”按第三条规定办理。
五、供电所办理登记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国网会理市供电分公司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