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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研究修订《农业保险条例》

   日期:2026-01-15 07:01:50     来源:中原新闻网    浏览:0    评论:0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了一批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相关建议,以及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相关提案的答复文件,内容涉及《农业保险条例》修订、绿色农业保险完善、农业用工保险规范等关键领域,明确了多项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向。

对于韩秋香代表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条例》修改进程的建议,金融监管总局答复称,现有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相对完善,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符合中国国情。

2013年《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后,农业保险实现了快速发展,农业保险外部环境和内部运行发生了重大变化,农业保险相关政策也处于不断调整过程中。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对于农业保险情况和规律的把握,需要一个积累评估过程。关于修订《农业保险条例》事宜,各方已多次开展座谈研讨,后续将进一步深入研究。

对于刘智代表关于数字连接农业保险科技、打造现代化农业保险体系的建议,金融监管总局答复称,下一步,将联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加强涉农数据的多源整合和集约应用,持续推进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行业数据共享共用。鼓励保险机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优化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管理服务,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助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对于施卫东委员关于建立健全绿色农业保险服务体系的提案,金融监管总局答复称,绿色农业保险是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保险机制分散农业生态风险,保障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保险体系,其核心在于通过保险手段支持农业绿色转型。

目前,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实践探索。有的保险公司引入“3S”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基于移动互联基础,综合运用航天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地面人工调查和移动信息采集等新技术手段,打造高效精准、互联互通的农险承保理赔数据资源和技术架构。但中小保险公司往往投入较为薄弱,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科技赋能成效。

对于魏巧代表关于引入保险机制有效化解用工风险的建议,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立足为包括涉农岗位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好保险保障,规范发展各类雇主责任险业务,指导保险业根据不同行业和岗位的用工需求及特点,合理设计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承保条件,并按照公平、合理、充足原则科学厘定保险产品费率,强化相关产品的解释和宣传,进一步扩大保险保障覆盖面,积极助力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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