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
不少用人单位都会举办年会
与此同时
“年会恐惧症”“如何优雅地拒绝年会”
等话题在社交网络引发热议
员工是否有权拒绝参加年会?
近日,据深圳工会消息,深圳一公司领导要求员工小明在公司年会表演脱口秀,小明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
领导认为小明“不给面子”,随后公司以“不服从安排、旷工”为由将小明开除,小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经仲裁、一审及二审调解,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小明支付赔偿金。
工会提醒:要特别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借年会的名义,对员工滥用管理权和处罚权,对于非强制的公司活动,员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克扣工资;对于强制要求参与的公司活动,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用人单位要依法给予补休或加班费,同时应当保障好活动期间员工的休息权等合法权益。
转自:深圳工会
来源:FM93交通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