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布丁
二楼住户每天直排污粪水十余次,一楼住户投诉600多次没用?
据新华日报,家住江苏邳州市运河街道某小区的刘阿姨近日反映,她家住一楼,二楼住户擅自改变家中卫生间下水,在承重墙开孔外挂两条排污管。物业将外挂管道锯断后,二楼污粪水直排至一楼外墙,并喷溅至她家厨房、书房和卫生间窗户,已达半年之久。她为此打了528次投诉电话,跑了88趟相关部门,可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二楼一家是一对夫妻带俩小孩,四口人一天上厕所至少十来次,这意味着刘阿姨每天都要忍受十余次污粪水通过她家外墙“飞流直下”。现在是冬天,稍好点,夏天温度高,室内外都是臭味,苍蝇乱飞,难以想象日常生活要怎么过。
面对记者提问,二楼住户自称“我才是受害者”,表示刘阿姨的投诉给他家造成很大困扰,并扬言如果不合法“可以去法院起诉”。刘阿姨去年7月曾两次报警。第一次派出所出警调解未果;第二次报警二楼住户不服调解,还叫嚣“弄死刘阿姨”,最终被行拘3天。可没想到拘留结束后,二楼仍我行我素。
对此,广大网友很是不解,二楼住户明显违规,咋就解决不了?有关部门是真没法解决,还是不想解决?

根据《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在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上增开孔洞”,属于被禁止的“危害或可能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应由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去年11月曾就此事下达《交办单》,要求物业协助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维修治理方案,限期恢复原状。物业经理一开始咬定“没见过交办单”,后来又改口说,就算有交办单,物业没有执法权,也不敢处理。
到底谁有执法权?物业给出的回答是街道。根据《徐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街道的职责之一是“开展房屋使用安全巡查,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可街道的门难进,“需得到工作人员通知才能放行”,刘阿姨此前来过3次只有1次进去过,打电话又被告知,“进来也是干坐,我们又不能给你解决问题,你往上继续反映,自己想办法吧”。
没有办法,刘阿姨只能又找回邳州市房产服务中心,一位曾表示“将持续跟踪到位”的工作人员,自称此前曾和市住建局监察大队一起到刘阿姨家现场取过证,并向监察大队移交了材料,但不知何故未立案。谁知找到监察大队后,后者找房产服务中心对峙,事实是材料还未移交。房产服务中心这名工作人员还谎称曾向街道邮寄督办公函,被街道当场拆穿。

就这样,刘阿姨跑了一圈,事情回到原点。难道她以后都只能住在污粪水包围的房子里?
在外人看来,相关部门可以说是将踢皮球演绎到了极致。有的工作人员态度很好,嘘寒问暖的,但就是不给办实事,还多次扯谎;有的工作人员就没耐烦过,义正言辞地把锅甩给他人,自称忙得焦头烂额“不能光为你这一个事”。
可这只是刘阿姨一个人的事么?二楼每天直排污粪水,受影响最直接的是刘阿姨一家,但小区其它业主都是受害者。试想一下,当有访客来到这个小区,看到有地方竟然满地污粪水,会作何感想?这么恶劣的违规行为,物业和基层部门都无所作为,能指望他们解决其他纠纷?长此以往,整个小区的居住品质和房产价值都会被拉低。
对二楼的放任不管,某种程度上是对住户正常权利的践踏。二楼住户的违规后果,不该由守规业主们承担。有关部门一直踢皮球,是纵容、是渎职,如果处罚一批公职人员,让不干事的人挪位子,看这事能不能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