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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宋清辉:如果败诉将人人自危,企业通过地方法院打压言论将成常态

   日期:2026-01-20 12:02:12     来源:宋清辉    浏览:0    评论:0    

一旦通过地方法院起诉批评者、并在司法层面形成示范效应,未来是否会有更多具有话语权的强势企业选择这一方式来“管理舆论”?当法律程序被频繁用作应对不同声音的工具,而非解决真正的权利侵害纠纷时,表达成本将被无限抬高,公共讨论的边界将被不断收缩。久而久之,理性批评退场,迎合与沉默上位,市场、社会乃至中国经济都会为此付出代价。

宋清辉 多家媒体特约评论员、著名经济学家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经济研究与公共评论的独立经济学家,我必须直面一个并不轻松、却无法回避的问题:如果这一案件最终以我败诉告终,其所产生的影响,绝不只属于我个人,而可能波及整个公共讨论空间,甚至让社会陷入“人人自危”的寒蝉效应。

我始终强调,理性批评是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企业在市场中获得规模、声誉和影响力,就意味着必然要接受更高强度的公共审视。学者、媒体和消费者基于公开信息、以事实和逻辑为基础进行评价,是市场运行的正常组成,而非对企业的“攻击”。如果正常的专业评论都可能被认定为名誉侵权,进而承担高额赔偿责任,那么受限的将不是个别评论者,而是整个社会对企业行为的监督能力。

更令人警惕的是路径依赖问题。一旦通过地方法院起诉批评者、并在司法层面形成示范效应,未来是否会有更多企业选择这一方式来“管理舆论”?当法律程序被频繁用作应对不同声音的工具,而非解决真正的权利侵害纠纷时,表达成本将被无限抬高,公共讨论的边界将被不断收缩。久而久之,理性批评退场,迎合与沉默上位,市场、社会和经济都会为此付出代价。

我并不否认企业依法维权的权利。任何评论都应以事实为基础,避免恶意造谣和人身攻击,这是我始终坚守的底线。但依法维权与“以诉压言”之间,有着本质区别。前者保护的是明确、具体的权利;后者则可能制造一种心理威慑,让人们在表达前先自我审查,最终选择闭嘴。这样的结果,与法治精神和市场经济的初衷背道而驰。

胖东来认为宋清辉上述言论涉嫌贬损公司品牌形象,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从经济学角度看,一个健康的商业环境,必然容得下不同声音。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依靠的是产品、效率、治理和长期价值,而不是通过法律手段塑造“不可批评”的安全区。如果一家企业的声誉高度依赖外部舆论保护,而非市场自身反馈,那么这种声誉本身就是脆弱的。一旦评论空间被压缩,问题并不会消失,只会被延后、被放大,最终以更激烈的方式反噬企业自身。

我之所以坚持发声,并非因为“好斗”,更不是为了制造对立,而是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基本责任。如果一个独立经济学家因为发表基于专业判断的评论而承担巨额赔偿和公开道歉的法律风险,那么下一个被噤声的,可能是行业分析师、财经记者,甚至是普通消费者。届时,市场将不再透明,所谓“人民的选择”也将失去真实基础。

因此,我关注的并不是输赢本身,而是规则的边界。如果这类案件被解读为“批评即风险、发声需付出高昂代价”,那么其外溢效应将远超个案。那不是某一个学者的失败,而是公共讨论空间的退缩。

我依然相信司法的理性与克制,也相信法律最终应当保护诚实表达与善意批评。只有当企业、评论者与司法体系各守其位,市场经济才能在充分讨论中不断修正和进步。否则,当败诉成为压制言论的信号,真正需要担心的,绝不会只是这一场官司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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