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对于方便农民生活、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文明程度的体现。南京市政协委员、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崔曙平认为,近年来,南京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和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等专项工作,着力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根据2025年全省农村公厕排查数据,南京市下辖的8个涉农区,52个乡镇(涉农街道),555个行政村(社区),6946个自然村中,共建有农村公共厕所8201座,基本实现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常住1000人以上自然村公共厕所全覆盖,农村公厕开放率超过90%,公厕常态化管护机制基本建立。但从排查情况看,南京市在农村公厕建设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南京市政协委员、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崔曙平
一是布局建设尚需拾遗补缺。除大规模搬迁撤并等个别特殊类型村庄,南京市已经实现行政村公共厕所全覆盖,分布密度达标。但在少数人员流动较大、外来人口较多且呈增长趋势的镇村,公厕数量还存在一定缺口,公厕布局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六合区龙池街道、溧水区和凤镇等乡村地区还存在公厕数量不足问题。
二是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南京市村庄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老人占比32.0%,但从实际情况看,农村公厕的适老化设施仍现不足,设置扶手和防滑垫等适老化设施的农村公厕相对较少,个别公厕建设年代较早、标准较低。公厕设计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长效管护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农村公厕存在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现象,根据排查,有1057座公厕的照明设施缺损,766个冲水设施故障、789个便器设施故障缺损、1265个水龙头缺损,有2座公厕不通水;个别农村公厕管护水平不高,存在管理不到位情况。
四是农村居民文明习惯与卫生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村民爱护厕所设备和环境卫生的自觉性不高,如少数村民卫生习惯较差,如厕后不冲水、不清理,导致公厕内部环境差。另外,村民参与公厕的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监督意识不足,对公厕卫生问题、设施损坏情况的反馈不及时。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满足农村居民就地过上现代化文明生活的需求,南京市应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水平,在全省“做示范、走在前”。
为此,崔曙平提出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公厕存在问题整改整治。按照分类推进整改,整体销号管理的原则,扎实推进农村公厕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对于公厕照明设施缺损、冲水设施故障、便器设施故障缺损、水龙头缺损、公厕管护不到位等问题,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对于公厕不通水等问题,进一步查明症结原因,落实责任主体和经费保障,加快整改到位。对于群众需求迫切的地区应加快增点补位,应建尽建。对于公厕蹲位不够、建设标准低、适老化建设滞后等问题,纳入“十五五”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快新建改造。
二是构建长效管护责任体系。落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行政村在农村公厕建设和日常管护中的工作责任,加快构建市县责任主体、镇村管护主体、农民受益主体的“三位一体”农村公共厕所管护责任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农村公厕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公厕管护经费,纳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将“农村公厕建设管理”纳入市对区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推动南京市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研究制定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撑文件。在实地调研基础上,围绕农民群众现实需求,研究拟制符合南京市实际的农村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技术文件和长效管理政策机制,制定完善农村公厕规划选址、建筑设计、设施配置、日常管护全链条农村公厕规划建设管理地方标准,推动农村公厕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规范化、长效化水平。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引导村民逐步养成文明如厕的习惯,提高村民爱护厕所设备和环境卫生的自觉性,鼓励村民“参与管、一起护、共监督”,实现农村公厕管护的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季宇轩
校对 陶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