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唐佳燕
实习生 刘思源
1月21日,田某明故意杀人案在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再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见义勇为被害人刘铭富之子刘亮刚及其代理律师表示,检方再审并未提出新的证据,认为定罪准确,但量罪较轻,建议量刑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
刘亮刚告诉记者,田某明维持二审时的说辞,表示其行为不属于故意伤人,而是过失致人死亡,强调是大嫂将刘铭富推向刀尖。

刘铭富见义勇为被杀害的报道
1996年,云南玉溪男子田某明强奸其大嫂赵某某后,持刀欲杀害赵某某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002年,田某明减刑出狱后欲报复嫂子赵某某,到赵某某家中将其砍伤,同村的村民刘铭富因见义勇为也被其杀害。此后田某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终于2022年在长沙出租屋内被抓获。2022年11月15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田某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田某明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此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田某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认为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