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康亚飞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五部门于1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26〕2号),明确在全国增设一批口岸进境免税店。其中,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入选新设名单,将迎来河南省首个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进一步方便入境旅客购物,助力消费提升。
根据通知,为进一步发挥免税店对提振消费的积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将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位列其中,标志着我省口岸服务功能和国际化消费环境迈上新台阶。
通知同时明确,将继续在海口美兰国际机场、蛇口邮轮中心等11个口岸保留设立进境免税店,并停止设立青岛流亭国际机场等3个已不具备条件的口岸进境免税店。
此次可参与投标经营的企业为经国务院批准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六家公司,包括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通知要求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依法组织招投标,并加强后续管理,防范走私和违规倒卖行为,确保免税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