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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22时起,长沙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日期:2026-01-24 02:30:40     来源:长沙晚报    浏览:0    评论:0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匡春林)根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提示函》,预计1月25日至29日,湖南省将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中度污染过程,局地短时有重度污染风险。按照《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时间调整至1月24日22时,同时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多重不利因素叠加

中重度污染天气风险高

1月25日至29日,长沙将以阴雨天气为主,但降雨量偏少、风力偏弱,整体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其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一方面会持续输送上游污染气团,另一方面本地污染物难以快速消散,在“区域传输+本地滞留”的双重影响下,重污染天气将持续发酵,对长沙市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冲击。

根据省市两级空气质量联合会商预测,受冷空气南下影响,偏北气流将携带上游污染气团持续向南传输,叠加本地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排放积累,长沙市将遭遇今冬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污染程度最重的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需高度警惕。

为积极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长沙市已强化多部门会商调度,明确将于1月24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Ⅱ级响应,全面落实减排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影响。

健康防护提示

这些要点请牢记

针对此次持续重污染天气,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长沙生态环境部门特发出以下防护提示。

分类做好出行管控。儿童、老年人及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易感人群,尽量全程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普通人群减少外出频次,严禁长时间、高强度户外运动(如晨练、长跑等)。

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确需外出时,务必佩戴防护口罩,有效阻隔污染物吸入;外出归来后,及时清洗面部、口鼻及衣物,减少污染物残留。

优化室内环境。室内保持门窗关闭,减少室外污染气团渗入;有条件的家庭可开启空气净化设备,定期更换滤芯,提升室内空气质量;避免在室内吸烟、焚烧物品,减少室内污染源。

关注实时动态信息。请持续通过官方媒体、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如生态环境部门公众号、气象APP),关注长沙市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及预警调整信息,合理规划出行及生活安排,主动配合各项管控措施。

相关链接:

橙色(Ⅱ级)响应措施

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

建议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旅游场所户外旅游活动采取缩短开放时间、游客限流、参观人员有序疏导等措施。

建议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切实保障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力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加强市、县三甲医院呼吸及心血管门诊、急诊就诊情况监测,包括就诊人数、就诊疾病种类、抢救、住院、死亡等情况。

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和应急措施实施效果,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应急响应。

建议性污染防控措施

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

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科学研判且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按照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橙色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关于加强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长政发〔2025〕11号)明确的禁行区域和各县(市)城区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新能源汽车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暂停施工场地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作业,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级别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等保洁频次。

其他减排措施。严格禁止农作物秸秆及杂物露天焚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力度,禁止露天烧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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