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网
忻州市忻府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提前批次培训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组织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社会形象较好;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的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4、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5、具有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按时高质量规范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6、自愿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7、培育机构法人近3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报送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所在村(居)的单位并对其申报机构材料真实性负责;
2、申报机构报送《忻府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5、申报机构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实景照片;
6、申报机构教师资质证明材料;
7、申报机构征信证明材料;
8、申报机构2025年度审计报告;
9、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0、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必须清晰)需加盖申报机构印章。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材料需报送纸质件一式三份,两份由区农业农村局留存,一份报市农业农村局。材料不全及逾期报送的机构将不予受理。
三、遴选方式
1、提交材料。在申报时间内,申报机构对照遴选条件自愿申报,填写附件并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2、组织评审。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机构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查验等),评选出拟推荐培育机构。
3、结果公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此次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四、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
3、报名地点:忻府区农业农村局西二楼(216室)
联系人:武春荣
联系电话:0350--3336620
附件:
1.忻府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表
2.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表
忻州市忻府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