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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城市文明我监督】② | 闯红灯,抓拍曝光!

   日期:2026-02-05 16:01:52     来源:南阳声速文化传媒    浏览:3    评论:0    

培育城市文明,塑造城市精神

日常出行中,您是否也曾

在绿灯即将亮起前

迈脚先行?要知道,这样的行为

已违反相关法规

不仅对您的安全造成隐患

也为身边人做了负面典型

△1月28日15时48分,在工业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抓拍到一位女士步行时闯红灯。根据相关法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5元罚款。(图片由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供)

△1月28日15时57分,在工业路与新华路交叉口,抓拍到一位男士驾驶电动车闯红灯。根据相关法规: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20元罚款。(图片由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供)

工业路新华路口,骑行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图片来源:南阳交警权威发布)

△工业路新华路口,骑三轮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图片来源:南阳交警权威发布)

△工业路新华路口,骑行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图片来源:南阳交警权威发布)

曝光不是目的

而是让所有人都有

“文明生活”的意识

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1年4月29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 公民应当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二)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进入机动车道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不逆向行驶,不违规载人、载物;通过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礼让行人;驾乘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三)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时应当走行人过街设施或者安全快速通过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在机动车道内停留、嬉闹、行走、乞讨或者兜售、发放物品;

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

来源:南阳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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