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专期间,又攻读了成人大专,却因“学历重叠”不能报考事业编。四川省射洪市“事业编考生成绩第一,被卫健局判定不合格”一事,被调查工作组1月底复核维持当事考生“不合格”之后,仍然余波未了。
近日,多名网友通过“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分别咨询求助称,其个人求学经历与射洪市税女士的求学经历类似,曾在中专就读期间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大专学历。
他们和四川省教育厅留言咨询、求助:这是否存在“学历重叠”或“学历套读”?这是历史问题,还是违规操作?现在是否能正常参加考公考编等相关考试?如果不行,现在该怎样解决学历问题?
射洪“学历重叠”事件回顾
2025年11月21日,税女士在“问政四川”平台上,向四川省遂宁市市长王忠诚留言求助称,她在中专就读期间,成功参加成人高考,并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大专学历。但2025年,她报考射洪市一个事业编制医疗岗位时,虽然医疗岗位综合成绩位列第1名,政审却被射洪市卫健局以“学历套读”“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为由,判定违规,口头通报考察结论不合格。
税女士公布一份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加盖有射洪市教育考试院、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红色印章的证明材料。该材料认为“该考生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
2025年12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了这一情况。12月3日22时55分,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通报称,该局高度重视“四川射洪一事业编考生成绩第一,被卫健局判定不合格”情况,第一时间成立调查工作组,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聘工作公正性负责的原则,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审慎地复核。
2026年1月16日,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税女士报考的岗位由排名第二的考生邓某递补进入体检名单。
这一变化由澎湃新闻在1月27日报道后,四川媒体封面新闻1月28日报道称,其记者从射洪市人社局针对此事成立的专项调查工作组获悉:经过调查复核,税某某“学习经历时间重叠”违反当年招生政策属实;此前由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表述与当年的招生政策相违背,工作组依法认定为无效;维持税某某“考察不合格”结论。
根据该报道,工作组复核确认税某某报考成人大专时为全日制中专在校生,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四川、遂宁两级配套文件中明确的招考条件。这些文件均明确规定,成人高校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因此射洪市卫健局综合认定作出的“考察不合格”决定,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无不当。
谁来认定,该怎样解决
就在封面新闻发布上述报道之后,连续有多名网友通过“问政四川”网络平台分别咨询求助“学历重叠”或“学历套读”事宜。
1月29日22时许,一名网友在“问政四川”平台,以《学历重叠是历史问题,还是违规操作》为标题,向四川省教育厅求助称:“因关注到‘四川射洪事业编拟录用第一名因学历重叠被判定资格不合格’的新闻,内心倍感忧虑。由于本人学历提升历程中,也存在中专衔接成人大专阶段的学习时段交叉问题,且正计划参与考公考编,因此对该类学历问题的认定标准及潜在影响高度关切。”

网友以《学历重叠是历史问题,还是违规操作》为题,向四川省教育厅求助。本文图片均来自“问政四川”网站截图
“经多方核实,学历套读行为直至2024年8月才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而本人2017年中专毕业,早在2015年3月,在学校选宣传统一组织下,报名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在2018年取得大专毕业证;并且在服役期间,通过成人高考,取得本科学历,前置学历是以这个大专为基础报名的。”该网友发问,“是否存在学历重叠?会不会影响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如果存在学历重叠,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请领导给一个答复。”
同样在1月29日晚,另一名网友也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向四川省教育厅咨询“学历重叠”问题。
该网友咨询称,射洪税女士参加事业编考试,因学历时间重叠导致政审未过,“因为本人(存)在相似的问题,所以十分困惑。请问,事业单位(相关)政审认定是归教育部门管,还是组织部或者人社局负责认定?恳请领导核查,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网友以《学历重叠》为题,向四川省教育厅咨询。
该网友还留言咨询,“我如今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公考编等相关考试?到最后政审是否会被踢出不得录取?如果不行,我如今该怎样解决学历问题?”
对于这两条咨询救助,四川省教育厅于1月31日、2月2日分别给出同一回复:“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咨询建言感谢将在5个工作日内详细回复;投诉求助将在15个工作日详细回复”。
此外,1月29-30日,还有两名四川考生相继在“问政四川”平台,向四川省教育厅咨询,专科还没毕业就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算不算“学历套读”或“学历重叠”?对各种考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考试会有影响吗?四川省对于“学历套读”和“学历重叠”的具体规定如何?

1月29日,网友向四川省教育厅咨询“自考本科考公学历套取重叠?”

1月30日,网友向四川省教育厅咨询“关于学历重叠套读”内容。
有利于当事考生的证明已被撤销
针对射洪市“事业编考生成绩第一,被卫健局判定不合格”事件,2025年12月4日,极目新闻就曾报道称,历史因素形成的结果,不应由考生承担责任。
该报道援引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雪的观点称,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历认证的法定主体,对考生的学历认定应具有优先效力。用人单位在政审中发现学历疑点时,应函询教育部门书面复核,而非直接否定。
朱雪认为,射洪税女士的“学历重叠”问题,虽然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报名条件的要求,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成人高考;但射洪招生办证明,其当年符合成人高考报名条件。相关政策在地方实践中因历史原因或与相应文件存在一定差异,但只要税女士在报名成人高考及取得大专学历的过程中,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行为,那么其基于历史因素而取得的学历,相关责任不应当让考生承担。
不过,封面新闻在1月28日的报道中称,值得注意的是,在射洪市人社局调查工作组复核中,针对此前引发“标准不一”质疑的核心矛盾——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曾出具证明称税某某“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工作组成员透露,“该证明表述与2015年各级明确的招生政策相违背,依法认定为无效。”目前,射洪市教育局已按程序撤销该证明,监督执纪部门已对出具证明过程中存在工作失误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