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往窗外扔个东西而已,没砸到人就没事?”2026年1月1日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将“高空抛物”列为单独的治安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只要高空抛物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将依法处罚。

近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城厢派出所接到陈女士(化名)求助,称自己在家往外探头擦窗户的时候,突然感到头顶一阵冰凉,发现高层有人倒水下来,淋到了她头上,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派出所视频队立即开展分析研判,快速锁定高空抛物者为该居民楼13层某室住户。

民警随即上门,将住户江某传唤调查。江某称为图方便,将刷锅水从窗口处倒出。目前,江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悉,该案系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杭州市首起高空抛物处罚案例。
转自:萧山公安
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