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部门通报要求加强船舶防走锚工作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警示通报,指出部分船舶应对大风等恶劣天气能力不足、应急自救措施不当等问题,提出了防范船舶走锚事故的工作要求。
警示通报要求,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深入研判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对客船、中小型船舶、施工及辅助船等影响,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全力保障海上安全。二要督促航运公司切实加强岸基监控与指导,加强对所属船舶动态监控,指导船舶根据自身特点、锚地底质、风浪情况等科学选择锚泊水域、锚泊方式,做好防走锚风险评估。三要督促航运公司完善岸基值班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现船舶异常动态,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为船舶提供有效的岸基支持和决策指导,指导遇险船舶服从海上搜救机构统一指挥和搜救安排。四要强化恶劣天气预警预控,督促船舶避开航道、桥区、海底管线区等高风险区域择锚;督促小型船舶、受风面积大的船舶锚泊期间,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开主机顶风等防御措施,及时核对船位,发现走锚险情立即采取措施。五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科学预置应急救助力量,在船舶习惯避风区域等重点水域,加强应急力量配备和巡航值守,进一步提升搜救快速抵达和快速救助的能力,指导遇险船舶在保障船舶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科学自救,避免因盲目行动导致损失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