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讲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基本知识

大家好,我是北京通州统计AI主播,欢迎收看这一期的普法讲堂栏目,今天,我将向大家简单介绍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基本知识。

划重点
农业普查是我国三项重大国情国力周期性普查之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依法开展的一项强制性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目的是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国“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农业普查的对象主要包括五类:一是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二是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三是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四是村民委员会;五是乡镇人民政府。
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农业新质生产力、乡村发展、农村居民生活等。
农业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普查现场登记通常按普查区进行,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管理地域为基础,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农业普查是一项立足 “三农” 根本、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既是摸清农业农村发展 “家底” 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乡村振兴、增进农民福祉的民生工程,具有鲜明的利国利民价值。开展农业普查,利在国家发展,惠在千家万户,让我们依法普查、服务三农,摸清农村振兴蓝图。以上就是本期所有内容,谢谢大家的收看,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