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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个对象回家过年,3000元/天,律师提醒:有风险

   日期:2026-02-16 13:30:55     来源:观察者网    浏览:0    评论:0    

春节来临,当“催婚”成为不少年轻人,返乡后的“必修课”,一种新型应对方式出现了:花钱租个对象,带“另一半”回家过年。

近日,记者发现在某二手交易平台,有多个商家提供演员假扮情侣的业务,页面显示有上百人询价。

其中一位商家表示,根据地区不同、日期长短、交通是否便利等报价也不同,除夕当日为1500元一天。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在某二手交易平台联系了一位商家,在简单说明“需求”后,对方很快回复:“3000元一天”,并强调都是专业的“生活演员”。

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搜索“租女友”关键词,平台会在置顶位置提醒“请谨慎甄别内容信息,注意个人安全”。在二手交易平台搜索,也无法直接搜索到商品,而是要换成“过年”“催婚”等相关搜索词。

律师提醒:或存在人身安全风险

对此,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尚丽表示,这样的交易存在风险可能出现人身安全问题,此外也可能引发经济纠纷。

首先,人身不能作为租赁标的,以“人身租赁”为标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租友存在人身安全风险和财产风险,比如双方互不了解,陌生异性独处、同宿、返乡,易发生性侵、猥亵、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人身安全风险,被租方返乡后人生地不熟,遇险难求助。

滕尚丽强调,需要注意的是,“租赁方”提前打款后,如果对方失联、不履约、中途离场,无合同难追回钱款。合同无效,发生纠纷法院难以支持。服务完成后,租方如果赖账、克扣费用,提供服务一方也很难维权。

此外,父母等亲戚给的红包、见面礼、贵重礼物,在法律上视为赠与;无提前约定,被租方有权不返还,极易引发家庭矛盾与诉讼。因此,从法律与安全角度,律师不建议“租友过年”。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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