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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兄弟情!男子酒驾与朋友起争执被举报,反手举报对方私藏烟花

   日期:2026-03-02 19:02:43     来源:大众网    浏览:0    评论:0    

据@亳州公安交警在线 消息,近日,安徽亳州一男子酒后驾车前往朋友家谈事。期间,两人发生争执,朋友一怒之下举报其酒驾。

当古井大队民警到场后,男子反手举报朋友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经检测,曹某血液酒精含量达188.5mg/100ml,已涉嫌醉驾;其朋友家中也确实被查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最终,曹某因醉驾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并面临刑事处罚,其朋友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立案调查。

【新闻知多D】

酒驾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均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及个人安全,也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

饮酒驾驶:初次饮酒驾驶,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储存烟花爆竹。

治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刑事处罚:若非法储存行为构成犯罪(如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涉及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等罪名。(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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