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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举报领导母亲名下有巨额财产,被判道歉也该有后续调查

   日期:2026-03-20 14:44:07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0    评论:0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一女子因公开举报重庆市民政局一领导周某颖退休母亲韦某贞名下有巨额财产,被判公开道歉。该女子称,韦某贞名下3年内多了10处房产,共计2700多平方米,总价高达几个亿,以及宾利豪车,与退休工人身份严重不符,对方却称是其母亲经商所得,自己将此事在网上举报后被投诉下架,后被起诉侵犯名誉权,法院要求全网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重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称,组织已关注到相关问题,但举报女子反映的不是工作问题,其父母问题涉及个人隐私。(据3月20日海报新闻)

公民实名举报公职人员亲属财产存疑,本应有规范的受理流程,无论举报内容真假,纪检部门都应介入核查、给出回应。然而,举报人先等到的却是视频下架、被判公开道歉的法院判决,举报的核心问题反而无声无息,这很难不让公众对举报渠道的畅通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真相未明,急于让举报者“闭嘴”,是否在掩盖什么?

法院的判决或许有其法律依据,据民法典规定,侵犯名誉权需满足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捏造、歪曲事实,二是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名誉。举报人很可能因为言辞不当,或陈述事实有瑕疵,而被判侵权道歉。但是,这也并不能证明被举报人就是“无辜”的,也不能证明其母亲没有巨额财产或来源合法,更不能成为他们回避纪检监督的理由。民事侵权的判决,或许可以提醒举报人采用更合法合规的方式举报,却不能掩盖公职人员家属财产存疑的核心矛盾。

颇具黑色幽默的是,举报人在公开道歉的视频中,以反讽的语气表示“佩服”韦某贞的“经商之道”,称“74岁的退休老人,3年挣几个亿”,并提及不该曝光周某颖丈夫“办理假军官证、假身份证”等事宜,引发了更猛烈的舆论关注,让“公开道歉”变成了“二次举报”。

这让人想起了此前“女子向出轨丈夫道歉变曝光”一事,当涉及名誉权、隐私权诉讼的公开道歉,频频变成了“反杀式举报”,无形中消解了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更何况,与普通的婚恋纠纷截然不同的是,官员家属退休后在短期内积累起与其身份严重不符的巨额财富,这究竟算不算“隐私”?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财产状况,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当财产规模明显超出合理收入范围时,其来源是否合法,理应接受社会监督。

权力运行需要阳光,公众监督不容回避。“隐私”从来不是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规避核查的挡箭牌。公众的关注源于对权力滥用的担忧,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韦某贞究竟是否有巨额财产?如果有,来源何处?所谓的“经商所得”有无真实证据支撑?周某颖丈夫的相关嫌疑是否属实?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答案。面对沸沸扬扬的舆论,最好的回应不是让举报者道歉,而是让事实说话。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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