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湛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因虚增水稻承保面积及保费、重复承保相同地块、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向未提供涉农协保服务的人员支付协办费,被予以罚款合计72万元。同时,李树海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合计10万元;谢忠明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公司官网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2005年1月经国务院同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北大荒集团发起的专业农险公司。公司成立以来,始终恪守“为农民谋福祉、为农村谋和谐、为农业谋发展”的企业宗旨,坚持“做优专业化公司、培育职业化团队、实行科学化管理”的发展目标,彰显“走进阳光、共享温暖”的品牌文化理念,承担社会责任,依法合规经营,扎实稳健发展,收到了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成效。目前,公司运营资金20亿元,在黑龙江、广东、天津设有280余家分支机构,员工总数2000余人,年保费总收入近5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信息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因合规问题频频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涉及虚列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多方面问题。
2025年1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25万元;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陈刚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此外,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因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15万元;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主任刘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25年5月,据七台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七台河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被罚款8万元。同时,刘元涛(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七台河支公司经理)因利用保险代理人套取费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25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门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5年5号)发布,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被罚15万元,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伟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