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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维持原判,被拐婴儿家属:主犯曾小孩听到被判死缓后“左右开骂”

   日期:2026-03-24 19:38:49     来源:极目新闻    浏览:4    评论:0    

极目新闻记者 郭迩

3月24日上午,“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在山东泰安开庭宣判。记者从该案当事人及家属处获悉,二审维持原判。9时许,当年被抢婴儿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走出法院,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没有买就没有卖,希望买卖同罪。”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曾小孩、吕光东、王绪勇三人从袁永贵处获悉姜家仅有老人在家,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三人携带断线钳、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入院破锁,抢走了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后转手卖掉。此后,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走上寻子之路,17年之后,在警方的努力下,姜甲儒于2024年与家人相认,上述涉案人员也被抓获归案。

2025年9月19日,“泰安入室抢婴”案由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光东、王绪勇无期徒刑,袁永贵有期徒刑十五年。曾小孩、袁永贵两人提起上诉。2025年12月5日,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5个小时的审理,未当庭宣判。

姜甲儒的哥哥走出法庭后告诉记者,上述四人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接受宣判,曾小孩听到判决后,“他对身旁的其他被告人左右开骂,我们明显可以看到他和王绪勇还在理论这件事情。”姜甲儒向记者表示,姜家将会前往爷爷的坟前祭奠,“爷爷在天之灵看到我们成功了一定会感到欣慰。”

“没有买就没有卖,希望买卖同罪。”姜甲儒的母亲表示,希望能够对买家的行为立案侦查。

被害人代理律师李圣表示,庭审结果符合预判,被告人曾小孩试图通过检举揭发他人来给自己减刑,山东省检察院查证不属实;袁永贵称姜家的信息是“无意中随口一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不属实。“本案判决很好的震慑了拐卖儿童犯罪行为,向社会传达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李圣说。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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