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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7岁女生疑遭老师掌掴?校方:系轻微触碰,属教学提醒

   日期:2026-03-24 22:39: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3    评论:0    

南都讯 近日,深圳市民刘先生(化名)向本报反映称,其7岁女儿在深圳市光明区长圳学校上课期间,疑遭任课老师掌掴。对此,校方回应否认“掌掴”,称涉事老师确有不当的“轻微触碰”行为,但属于教学提醒。目前,光明区公安机关与教育局均已介入调查。

据刘先生陈述,3月16日,其就读于长圳学校一年级的女儿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期间,被授课的张老师(化名)打了一巴掌。事发后,孩子出现严重的心理应激反应,当天半夜惊醒并做出踢腿动作,且出现较强的厌学情绪,自3月18日起未再返校上课。

刘先生表示,在与校方共同回看教室监控后,他认为摄像头清晰记录了“老师走过去打了一巴掌”的过程。因刘先生事发时在外出差,3月18日返回后,他即带孩子前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检查,诊断证明显示为“皮肤挫伤(左侧面部)”。

目前,涉事老师已作出口头道歉,但刘先生对校方的处理态度仍无法接受。他明确要求涉事老师出具书面道歉信,校方须将该老师调离教学岗位并予以处分,同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处理决定。刘先生已于3月17日报警并提交信访材料,他表示若诉求未果将考虑转学,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针对家长的指控,长圳学校给出了不同的回复。校方表示,事发时该学生在课上分心做小动作,张老师为提醒其听课,用手“轻微力度地碰了碰”学生的脸颊。校方强调,监控视频显示该动作力度较轻,不足以造成面部红肿挫伤。

校方承认“触碰学生身体”这一教学提醒方式存在不当,张老师已向学生及家长道歉,但校方认为老师的行为远未达到“违纪”程度。目前,校方正在配合教育局和公安机关处理,监控视频已提交警方。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许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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